四川一男子因长期受妻子打骂,常遭罚跪,还被逼承诺财产归妻所有。忍无可忍的他,怒而将妻子电击致死。女儿来信,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父亲。法院一审判决,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1月30日,四川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了一起案子一审判决:原资中县某金融单位信贷主管陈某,因长期受妻子打骂,怒而将妻子电击致死。鉴于其能投案自首,且被害人有严重过错,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重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事件
胆敢还手?菜刀砍过来
现年49岁的陈某出生于资中一农家。1978年他被招进资中县某金融单位。1986年,他与比自己大两岁的小学教师孙某结婚。次年女儿出生。随着家庭琐事的增多,夫妻俩开始了争吵。起初,孙某对陈某只是骂骂而已,丈夫的一味迁就让妻子愈加凶悍。从1991年起,孙某稍不顺心,就把丈夫当出气筒,要么破口大骂,要么拳脚相加。1992年7月的一天,陈某忘了妻子交办的“任务”,回到家中妻子冲过来对他又打又咬。陈某决意给她一点“颜色”,便还击了一下。孙某大怒,冲进厨房抓起一把菜刀冲过来,陈某吓得撒腿就跑,到朋友家躲了几天。几天后,他回了家,以下跪承认错误赢得了妻子的原谅。
“经济封锁” 逼夫写下承诺书
2003年11月,陈某升任信贷部主管,他仍不时遭到妻子无端的责骂和罚跪。孙某除了在肉体上对丈夫施暴外,还在经济上全面“清缴”和“封锁”。她命陈某将工资和奖金悉数交给自己,并逼丈夫写下了承诺书:我自愿承诺,家里的所有存款、现金、房产及其他一切财产所有权归妻子所有……
忍无可忍 丈夫电杀悍妻
最悲惨的一幕发生了。今年6月1日,陈某告诉妻子,第二天他要帮一位同事代班。孙某听说那位同事是女的,当即破口大骂,并将他一脚踢下床。多年来遭受妻子的凌辱,身上满是累累伤痕,陈重越想越气愤,次日凌晨3时许,趁妻子入睡时,他用一圈铜芯线,一头扎在妻子的左手腕上,一头捆在妻子的右小腿踝关节处,然后接通了电源……案发后,陈某投案自首,他如释重负:“我终于‘解放’了!”
反思
女儿来信 请从轻处罚我爸爸!
事发后,正在广州读大学的女儿赶回家里,给警方写了一封信:“……我的爸爸是一个好爸爸,而我的妈妈则不然……她那古怪、粗暴、蛮横的性格,对爸爸、对我那冷酷无情的态度,长期打骂爸爸的行为,没有女性的温和修养……妈妈,如果你理智一点,不将爸爸的长期忍让当成是好欺负,不将爸爸逼得忍无可忍,爸爸怎么会对你采取过激行为呢?我们这个家会毁掉吗?……我已经失去了母爱,希望能留存父爱,给我爸爸一个改正的机会,在量刑上从轻吧!”
专家提醒 有心理问题及时就诊
这起“家庭暴力”令许多人唏嘘不止。市民刘先生说:“陈某面对暴力不应该隐忍,他应该寻求亲戚朋友的帮助,或求助妇联,或打官司,这样的话,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市民江小姐认为,无论是施暴的一方还是被施暴的一方都应该接受心理指导。
婚姻与家庭方面的专家门雨生称,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中,约有93.4%是丈夫对妻子施暴,6.6%是妻子对丈夫施暴。夫妻间应多交流、相互包容,还要学会释放心理压力。发现自己或对方的心理出现问题,应该及时去看心理医生。当婚姻出现严重危机时,可寻求法律的帮助,切忌鲁莽从事,酿出让人遗憾的家庭悲剧。
量刑
被害人有过错 自首者适用从轻处罚
就一审量刑是否畸轻,法官认为,被告人陈某将妻子电击致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陈某能投案自首,以及被害人在起因上有严重过错,依法可对陈某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第232条、67条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四川在线 发表时间:2007-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