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岁的北京人王先生提起一桩比较特殊的诉讼,他把刚满2岁的女儿小月(化名)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自己不是小月的亲生父亲。记者今天获悉,丰台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王先生在起诉书中称,他与妻子韩女士于2006年5月10日离婚。2005年国庆节,韩女士生下了小月,但小月并非自己的亲生女儿,因为韩女士有婚外情。经DNA鉴定,结论为:根据DNA遗传标记分型结果,不支持王先生是小月的生物学父亲。虽然有DNA鉴定结论,但为了避免将来与小月之间因抚养、赡养及继承等问题发生法律纠纷,王先生还是来到了法院,要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对其不是小月的亲生父亲作出法律上的确认。
据悉,丰台法院将择期审理此案。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时间:200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