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生小孩影响提拔 律师:女方不侵犯男方的生育权
晨报讯 日前,家住二板桥的周伟对妻子张娟的行为很是不满,夫妻俩为这事已经吵到要离婚的地步,热河南路街道的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据周伟介绍,两年前,他和张娟经过两年的恋爱结婚了,结婚后他就和张娟商量,两个人赶紧要一个小孩,可张娟害怕立即怀孕生小孩会影响工作。“她说她刚参加工作不久,假如立即生小孩肯定影响工作,说不定位置会被人顶了,我就没坚持了!”周伟称。
两年过去了,周伟的父母多次催周伟要一个孩子,趁他们还有精力可以帮他们带一带。“我回家又跟她商量,她在我的劝说下同意了,没多久也顺利怀上了!”周伟称。
刚开始周伟高兴坏了,他的爸爸、妈妈也乐得开始准备要抱“孙子”。可还没等他们从幸福中缓过来,有一天张娟说自己把孩子给流掉了,这让一家人很是震惊。尽管张娟一再道歉,可周伟就是想不通。“她说领导找她谈话了,马上要提拔她做中层干部了,这时候生小孩的话肯定会把这个位置给丢了,就跟她两年前说的理由一样,我都不相信!”周伟称。
周伟不能原谅妻子,以对方侵犯自己的生育权为理由,准备和张娟离婚,可张娟却怎么也不肯离婚,夫妻俩大吵了几次。“我只是为了我们这个家考虑,毕竟有这个机会不容易,孩子以后还可以再怀,当时之所以不告诉他,就是怕受到他阻拦!”工作人员叫来张娟,她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解释。
“这些都不是理由,我们家又不是等你每个月拿个两三千块钱回来,你就是不想生,就是不尊重我!”一旁的周伟听了妻子的话很生气。周伟表示,自己会走法律途径和张娟离婚,这个日子过不下去了。
律师说法:妇女生育权自己决定
天听律师事务所马汉煜律师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此,张娟对腹中胎儿进行流产手术,不构成对周伟生育权的伤害。周伟基于配偶权所享有的生育权仍然可以待以实现,其称妻子侵犯生育权不能成立。(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