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她放弃继承房产损害了我的利益,我难道不能跟她讨回一点损失吗?”最近,家住姜家园的曹军、曾丽夫妻离了婚,可曹军却一直纠缠着前妻,因为前妻在离婚前私自放弃继承她父亲的一套房产,曹军认为这种放弃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向前妻索要赔偿15万。
曹军说,老丈人前几年去世了,在鼓楼留了一小套房子,一直没有进行继承分割,现在还由老丈母娘住着。去年年底,因为长期感情不和,他和曾丽准备离婚,双方约定几天后去办理手续。
可就在这几天里,曾丽却去公证处做了公证,放弃继承该处房产。“我知道,她这一手是来提防我的,因为假如她不做公证,这套房子应该是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离婚时我也可以参与分割,她来这么一手,肯定是用来对付我的!”曹军称。
曹军觉得自己平白无故地就遭受了损失,这笔损失应该追回来。曹军多次找到曾丽讨要赔偿,可曾丽根本就不睬他,为此双方多次发生冲突。“房子是我爸爸的,我想要就要,想不要就不要,他来凑什么热闹,还不是想多要点钱!”工作人员找来曾丽,她对前夫的举动很生气。
“曾丽作为继承人,放弃继承是她的权利。虽然这会影响到离婚时你分得财产的多少,但你还是不能阻挠她的行为!”工作人员对曹军进行劝解。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最终曹军同意接受目前的现实,以后不再找曾丽闹了。(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律师说法:
妻子是否继承房产不受丈夫限制
天听律师事务所马汉煜律师称,曾丽享有的遗产份额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的前提是曾丽必须同意接受该遗产。其有权独立决定接受遗产,还是放弃遗产,这种处分权不受具有丈夫身份曹军的限制。
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黎化尧 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