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11月15日电 (记者 龚读法 实习生 王磊)日前,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义蓬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据悉,这已经是这对夫妻因一场交通事故经历的第三场官司。这场纠纷也终于有了结果,双方最终以离婚“散场”。
40岁的冯先生与和现任妻子王女士都有离异经历,两人好不容易走到一起,但结婚不久两人就矛盾不断,甚至一度分居。朋友看不下去了,2008年8月14日晚,朋友把冯某与妻子叫在一块吃饭,席间冯某喝了不少酒。回家时,冯先生驾车由萧山通惠路从北往南行驶,妻子骑电动车在前引路。当行驶至通惠路与拱秀路交叉口遇红灯时,妻子停车等候绿灯通行,醉得晕乎乎的冯某没看清路况,一下子撞上了妻子驾驶的电动车的车尾。事故导致妻子左小腿严重撞伤,最后不得不进行截肢手术。经法医检验,已构成重伤。
冯先生醉酒驾车撞断了妻子的腿,先被判处拘役,后又被法院判赔偿15万元给王女士。离婚是王女士提出的,她说,在她受伤住院期间,冯先生对伤势严重的她漠不关心,医药费也只是在前期支付了1.1万元。现在,她因无房居住暂住在出租房,截肢后,假肢容易脱落,行动也不方便。她已对与冯先生的婚姻关系感到绝望,而冯先生的亲友则怪她害其进了班房。最终,冯先生在法庭外接受了法官的调解,表示愿意离婚,但不同意支付补助费2万元。王女士放弃了要求冯先生支付补助费的请求,同时愿意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两人就这样因为一场车祸离婚“散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