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和结婚证上姓名相差一字 要离婚无法立案
【龙虎网报道】经过深思熟虑,52岁的宋女士终于下定决心摆脱不幸的婚姻。她受够了丈夫赵德——作为一家之主,他不工作,终日无所事事,吃喝嫖赌无一不为,甚至还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近日,宋女士来到南京市白下法院起诉离婚,却被告知,她丈夫身份证与结婚证上的姓名相差一字,无法证明是同一人,所以不能立案……
拆迁暴富后丈夫整天打牌喝酒
据宋女士介绍,20多年前,她跟赵德都是雨花台区石门坎公社的农民,两家家境都不好。那时候时兴介绍对象,她跟赵德就是经亲友介绍撮合到一块的。婚后,他们虽然不富裕,但过得也算平静,特别是女儿诞生后,小家庭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2003年,他们的平静生活被打乱了。因为拆迁,家里分到大大小小七套房子,一下子翻身成为暴发户。赵德原本是农村小队长,现在摇身一变成了城里富人,顿时有点儿找不到北了。他留下一套房屋居住,其他的都出租出去,赚取租金。有了丰厚的租金收入,他不愿再找工作,整天以喝酒、打牌为乐,染上诸多恶行。
丈夫的生活方式让宋女士十分不快,她不愿意在家吃老本,于是在一家保险公司谋到职位,由于她勤奋能干,现在已经升到经理一职。宋女士经常劝赵德趁着壮年找份差事做做,不要成天吃喝玩乐,可他压根听不进去,被说烦了甚至还会借着酒疯动手打人,让宋女士伤透了心。最近一两年,他更是变本加厉,不仅对妻女不闻不问,还在外面包养情人,宋女士得知后绝望之极,带着女儿搬到外边居住。
姓名差一字要离婚却无法立案
宋女士决定摆脱这段千疮百孔的婚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在征得女儿同意后,她找到赵德,跟他摊牌,希望能友好分手。赵德断然拒绝了她的要求,称分居可以,离婚绝无可能。当宋女士追问原因时,他竟然厚着脸皮说:不想把家产分给她!
“赵德,你别忘了,这些家产也有我的一半,我不但要跟你离婚,还要把属于我的一分不落地拿走!”宋女士气得发抖,她当场撂下这句话,心里暗暗决定,就算撕破脸皮上法庭,也要离开这个男人。前不久,宋女士将相关材料整理好,来到白下法院立案庭,准备起诉离婚。
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发现,宋女士提供的结婚证明上,丈夫一栏写的是“赵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赵德”相差一个字。“名字不一致,没法证明是同一个人,我们不能立案。”工作人员告诉她。
“这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啊!”宋女士大吃一惊,她之前也注意到两份证件上名字有差异,但20多年下来了,从来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以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工作人员却坚定地告诉她,姓名不一致肯定不能立案,万一弄错人就糟了。“那该怎么办呢?”宋女士急切地问道。工作人员告诉她,只能去派出所看看,能否出个证明或是把身份证上名字改一下。
老公乐得笑称这是“老天助我”
宋女士赶紧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询问,得到的答复是,证明不好出,改名字是可以的,不过必须要本人来改。一听这话,宋女士蒙了,她心想,请赵德来改,不是闹笑话嘛,他压根不肯离婚,肯定巴不得立不了案!然而,不找他又没有其他办法,为了能早点获得自由,她还是硬着头皮去了。她将事情缘由讲给赵德听,请他帮忙走趟派出所,将名字改成“赵得”。果然不出所料,还没等她说完,赵德就乐得哈哈大笑,他不但回绝了宋女士的请求,还得意洋洋地嘲笑了她一番,称这是“老天助我也”。
档案馆一查原是民政部门笔误
这时,有人提醒宋女士去找当年办理结婚证明的民政部门,查询档案资料,看到底是哪里出错了。宋女士打听后得知,20多年前的档案需到雨花台区档案馆查询。因此,她又跑到雨花台区档案馆,工作人员帮她在电脑上一查,发现他们的结婚证明上确实写的是“赵得”,没法帮她证明“赵得”就是“赵德”。
无奈之下,宋女士又找到白下法院立案庭。调解员仇锦川帮她分析:“开结婚证明需要介绍信,会不会是你们当年提供的介绍信出错了?”据宋女士回忆,当年他们的确是拿着公社出具的介绍信去开结婚证明的,但这介绍信有没有写错,她也记不得了。仇锦川于是提议再去趟档案馆,看能不能翻看原始档案,找到那封介绍信,从而发现一点线索。
当天,他们就赶到雨花台区档案馆,工作人员热心地抱来一大摞材料,让他们细细翻看。功夫不负有心人,宋女士终于找到了当年的原始档案,一张是石门坎公社出具的介绍信,上面写的是“赵德”,另一份是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上面写的是“赵得”。“是民政部门写错了!”这个发现令宋女士兴奋极了。档案馆工作人员随即将两份证明放在一起,在重合处盖上公章,以此证明结婚证明上的“赵得”确实是宋女士的丈夫。
近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宋女士已经成功立案,目前正在等待开庭。(文中当事人皆为化名)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陈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