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祺 实习生 江微)家住渝北回兴,32岁的王春与“妻子”结婚2年,并有一个1岁多的女儿,他却连妻子的名字都说不出来。2年前双方父母担心各自身体有缺陷的儿女不能嫁娶,一顿订婚酒就算让他们结了婚。现在,王春想“离婚”,却不知道该找谁。
一顿酒席定终身
32岁的王春是潼南塘坝镇人,家里几个兄弟姐妹,只有他是聋哑人。随着年龄一天天增大,乡下父母对他的婚事越来越忧心
2006年,王春的父母通过中间人介绍,认识了同是潼南人的小玉一家,一下子就对上了眼。那时候的小玉只有19岁,偶尔会“羊癫疯”发作,左手因此一直“爪着”。不过,和小玉第一次见面,王春就以行动否决了父母的想法,当着众人独自起身离去。
虽然王春明确表示拒绝,但双方的父母却认定了这“门当户对”的亲事。没多久,王春家摆了几桌酒席,请来双方亲戚,按照当地名曰“订婚酒”的风俗,吃过这顿饭,王春与小玉的婚事就算是定下了。之后,为了照顾生病的王春母亲,小玉住进了王家。
“从一开始我就不赞成。”昨天,不能言语的王春在纸上明确写下自己的不满,专门把“不”字加粗。为了逃避这门由父母“包办”的婚事,在家里住了没多久,他就跑到重庆打工,一年难回家一次。
可向法院诉讼解除关系
虽然身在重庆,但王春对这门亲事的不满却延续了下来,女儿出生至今,他除了寄钱回家,没有亲眼看过女儿。对于小玉,他更是有满腹牢骚,“她不会做家务,不体贴人,更不会手语,我们根本没有办法沟通。”
对于目前这种情况,王春的母亲徐淑芳有些哭笑不得,“当初只是想到他是残疾人,结婚找对象不容易,原以为他犟犟就算了,没想到搞成现在这种局面。”
小玉不想离开王家,因为还有一个女儿要抚养,而王春几次三番找到渝北区聋人协会,想要通过中间人调解离婚。了解完情况,渝北区聋人协会的负责人却感觉有些为难:“他们连结婚证都没办,何来离婚?”
昨天,记者特地咨询了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王德凡律师称,针对王春的这种情况,如果双方实在协商不下来,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