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材高大性格懦弱的广安男子在两名律师陪同下完成离婚,法官称“妻管严”不利家庭和谐
“这个男人怕老婆的样子在广安还真的很少见,前三次起诉都不敢出庭。”8日,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法庭的一名女法官向记者讲述这起离婚案时直摇头:“这个男人害怕挨妻子殴打,先后起诉了三次离婚都不敢上法庭。这次终于下定了决心,在我们法庭协议把婚离了。”
“腿上青一块紫一块”
据了解,这个男子名叫张峰(化名),今年42岁,原籍广安人。10多年前,张峰与简阳市一名女子结了婚。1997年,张峰回广安承包工程期间,在舞厅认识了已是有夫之妇的陈红(化名)。两人渐生好感,在同一个月内,双双到法院离了婚。之后,两人开始长达7年的同居生活,并且又生了一个小孩。2004年才补办了结婚登记证。
随着张峰的事业越做越大,妻子陈红总是怀疑丈夫外面有情人,昔日的恩爱夫妻反目成仇。身材高大但性格懦弱的张峰在夫妻对决中始终处于下风。在向法官陈述案情时,张峰多次挽起裤脚:“你们看嘛,老婆经常用脚踢我,腿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法官问:“你是男人,就不敢制止她么?”“还敢还手?她凶起来太可怕了,我都给收拾怕了。”
三次起诉离婚都没敢出庭
张峰不堪忍受妻子的殴打和怀疑,于是从2005年就开始向简阳市法院起诉,要求和妻子离婚。但开庭时,丈夫担心被妻子打,竟不敢上法庭应诉,法院不得不撤销了此案。
2006年,张峰又到广安区法院起诉离婚,但到了开庭时间,依然不敢到庭应诉。2007年,张峰再次到广安区法院起诉,其结果又像前两次一样,不了了之。今年6月,张峰找了两个律师,陪同自己到广安区协兴法庭第四次起诉离婚。10月底开庭的那天,当双方陈述完了各自理由后,法庭开始组织调解。经过做双方的工作,张峰答应再给陈红13万元的经济帮助费。
法庭开庭结束后,一提起两人之前的琐事,陈红又上前用手揪住张峰的鼻子。张峰哭丧着脸:“法官,你看嘛,我又要挨打了!”在法官的劝阻下,陈红才松下准备动粗的手。
今年11月10日,经过调解,法庭判决张峰和陈红离婚,两人的儿子由张峰抚养,张峰向陈红一次性给付13万元的经济帮助费。
在妻子面前,他像做错事的小学生
“张峰在他妻子面前,就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学生一样。”参加过庭审的一位女法官不解地说:“不晓得他怎么会在妻子面前这么窝囊。”一位从事10多年离婚案件审理的女法官表示,男女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感情应该建立在相互尊重、相互爱慕、相互照顾之上。一旦某一方太过强势,感情的天平就会倾斜、就会破裂。“至于‘气(妻)管炎(严)’的做法,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尊重了女权,但对于维持婚姻和家庭来说,并不是好事。”
来源: 四川新闻网 作者: 熊政 蔡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