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经法院调解自愿和好,夫妻矛盾得到化解。
曾某某与施某某1982年11月按农村习俗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了二男二女。由于两个儿子先后考上了大学,家中经济日渐拮据。2008年,为了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妻子曾某某外出打工。在妻子外出打工期间,丈夫施某某为了供两个儿子读书,先后向亲朋好友借款40多人次,借款总金额达8万多元,又向农村信用社贷款3万元。曾某某打工回来后,见家中负债累累,遂以家庭生活困难为由诉来法院请求离婚。
在庭审中,施某某表示不愿意离婚,但曾某某离婚态度坚决,虽然法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曾某某的亲人也对其进行劝导,双方始终未能和好。庭审结束后,法官再次与曾某某、施某某取得联系,先用“背靠背”方式分头做双方工作,反复开导劝说。随后,又主持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让夫妻双方进行沟通、交流。最终,施某某心结得以解开,双方自愿达成和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