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出台后,许多家庭以为通过“假离婚”可以花更少的钱,住更大的房子。然而,现实中很多人却品尝到了“假戏真做”的苦酒。4月9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由“假离婚”引发的排除妨碍纠纷。
王华和刘莹结婚七年多,经由相亲认识的二人虽说不上如胶似漆,但至少也能算得上是相敬如宾。而且,两人一直用心做生意,慢慢也有了一些积蓄,家境较结婚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生活质量的提升,二人也就不再满足于住在独门独户的80余平方米的小房子里,便商量着买一套大点的房子。2013年春节前夕,寻觅了大半年的二人看中了一套房子,正准备交定金,就听说房产要出新政策。在网上一番研究后,王华提议可以通过假离婚少交些钱。等买好房子,立即复婚。刘莹一开始表示不同意,但在王华的再三劝说下,还是答应了。2月底,二人办理了协议离婚,并约定那套80余平方米的房子归刘莹所有。
可让王华意外的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没几天,刘莹就收拾行李搬出家门,说是为了避人耳目,回娘家去住几天。但刘莹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和王华联系过,王华多次找刘莹想要复婚,却总是被刘莹以各种借口推脱。而当王华再一次上门找刘莹时,刘莹明确告诉王华自己之所以不愿意复婚,是因为在买房这件事上王华对待婚姻和金钱的态度让其彻底寒了心。
心有不甘的王华,不断找着刘莹想要破镜重圆,但总是被拒之门外。恼羞成怒的他在得知刘莹要将那间80余平方米的房子卖掉时,便用钢板将房门及入户楼梯封闭。刘莹得知情况后,多次要求王华拆掉钢板,但均遭到拒绝。而原本要买房的客户也因为二人间的纠缠不休而却步。万般无奈之下,刘莹到法庭起诉,要求王华拆掉钢板,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院受理该案后,分别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多次找到二人的邻居、家人询问事情的前因后果。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二人达成调解协议,王华拆除钢板,刘莹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