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丈夫发现5岁的儿子并非自己亲生,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并要求妻子赔偿抚养儿子的费用及精神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
原被告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随着儿子的长大,丈夫听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声,就是儿子越长越不像他,反而像极了邻居。原告随即与儿子做了亲子鉴定,证实儿子确非其亲生,遂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要求被告赔偿其抚养孩子的损失及精神赔偿。被告称在鉴定之前并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不是丈夫的孩子,在庭审过程中也表示非常懊悔,由于自己5年前犯下的错造成夫妻感情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