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月酒宴上万元财物遭窃
酒店:已尽提醒义务律师:双方都有责任
■本报记者姜福涛
本报讯兴致高昂地参加亲戚孩子的满月酒,就餐时却发现皮包遭窃。与酒店交涉3个多小时,一直得不到答复,顾客怒而指责酒店的服务员与小偷勾结行窃。
顾客:万元财物遭窃
上周末,官女士参加亲戚孩子的满月酒。中午12时许,官女士赶到黎明大酒店全聚德餐厅。然而,酒宴进行到下午1时许,官女士突然发现自己挂在椅背上的皮包不翼而飞。
据官女士介绍,她的皮包内装有现金6000元、超市购物券5000元、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等重要证件。
发现皮包丢失后,官女士立刻将情况反映到餐厅方面,希望餐厅调取监控录像帮她找回皮包。与此同时,官女士也询问了餐厅的服务员,结果被告知,在她询问前不久,有名十二、三岁的少年拿着一个与她描述相似的皮包离开了。餐厅门口的清洁工表示,该名少年离开餐厅后就上了一辆白色面包车。
酒店:尽了提醒义务
下午1时许,官女士希望餐厅方面给个说法。到了下午3时30分许,餐厅负责人李某与官女士进行交涉。
交涉过程中,官女士被告知,该餐厅出口没有安装闭路监控设施。因此,无法提供影像资料。
听到餐厅方面这样解释,关女士表示,该餐厅不仅没有闭路监控设施,也没有配置椅套,出现皮包丢失与餐厅的管理漏洞有关系。
官女士同时称,负责该桌的服务员一直在她身后,却未提醒她。因此,她怀疑该名服务员与盗窃她皮包的小偷有勾结。
针对官女士的质疑,餐厅李姓负责人表示,餐厅方面在入口明显位置上设置了“谨防拎包、扒手、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的警示标志。因此,物品丢失,顾客也有一定的责任。
律师:双方都有责任
针对官女士的遭遇,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思斌表示,餐厅虽在醒目位置张贴了警示标志,只是履行了部分义务,但未能提供存包服务或其他有效的保安措施,其在保障顾客财产安全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服务瑕疵,因此应承担一定责任。
他指出,官女士的财产损失系小偷所为,因此在损失赔偿上,餐馆只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同时,官女士对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照看不周、保管不善,也是造成财产损失的重要原因,因此,她也负有部分责任。
蔡思斌表示,由于双方在该起事件中都有过错,官女士可以要求餐馆赔偿部分损失。但是,对于损失金额负有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