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在即酒店突然违约
包先生夫妇婚礼遇阻,对东方大酒店的做法很气愤
■本报记者李琼文/摄
本报讯结婚庆典对每对夫妇来说都具有非凡的意义,谁都希望自己的婚礼能如期举行。可是包先生和林小姐却在婚礼前1个月接到东方大酒店禾香楼方面传来的坏消息,由于酒店方面工作失误,导致包先生夫妇预订了别人已经订过的宴会厅。对此说法,包先生夫妇并不认同。双方就如何解决此事也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昨日中午12时许,记者在福建东方大酒店门外见到了包先生和林小姐。林小姐告诉记者,她和老公都不是福州人,但都在福州工作。为了给人生留下美好的回忆,双方一致决定在福州找一家比较高档的酒店举办婚礼,让亲朋好友都来见证自己美好的爱情。
3月16日,两人来到东方大酒店,在参观了二楼的主宴会厅及听取餐厅经理的介绍后,他们对这家酒店非常满意,当即决定预订5月10日每桌标价为1199元的婚宴。同时,双方还商讨了婚宴的菜谱。东方大酒店禾香楼还为林小姐开具了预订大厅主场婚宴所交300元订金的收款收据(如图)。
以为婚宴已经预备妥当,包先生和林小姐趁工作之余填写了请帖,随后便发了出去,至亲好友都知道他们将于5月10日在东方大酒店举办婚礼。
令林小姐没想到的是,4月3日下午6时许,她接到了酒店方面打来的电话。餐饮部负责人在电话中说,5月10日有两家人在宴会大厅举办婚礼,因为林小姐只有10桌,而另一家桌数较多,问林小姐是否能同意换到靠窗户的位置。林小姐当即表示不同意。3天后的下午,餐饮部另外一名负责人打电话称,有一家20几桌的客人想和他们换场地,林小姐还是没有同意。当晚8时许,林小姐再次接到负责人的电话。负责人称,宴会厅在林小姐预订之前就已经被人预订了,因为是由老板经手的,他们并不知情。
酒店方面的一席话令林小姐和包先生手足无措。在随后的协商中,酒店提出了3个方案,要么林小姐换地方举办婚礼,酒店返还双倍订金;要么去酒店4楼或5楼举办婚宴;再要么就是延期举行婚礼。
林小姐认为,酒店方面失去了做生意应有的诚信。婚礼的日子是由双方父母选定的,林小姐和包先生不愿意延期。在看过4楼之后,林小姐发现那里是会议室,屋顶很矮,十分压抑,根本无法举行婚礼。随后,他们找了很多酒店,又都不满意。因此,林小姐要求酒店在返还双倍订金的同时还要给予其他赔偿。
昨日中午,记者和包先生夫妇来到东方大酒楼。酒店的谢副总经理告诉记者,她也希望林小姐的婚礼能够在酒店顺利举行,但是由于酒店的失误,给林小姐造成了不便。她希望林小姐能够接受将婚礼搬到4楼的解决方法。此外,酒店会为每桌酒席便宜100元,还可以请婚庆公司布置场地。如果林小姐不同意,她只能按照老板的吩咐返还双倍订金。因为老板出差,其他赔偿她目前也无法做主。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福州离婚网首席律师蔡思斌。蔡律师认为,林小姐既然已经支付了订金,便与酒店方存在合同关系。现在酒店单方面毁约,不仅是违约行为,还是一种侵权行为。给林小姐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应该由酒店方面承担,其中包括林小姐选择同等档次婚宴厅所增加的费用等。另外,由于此事对新人精神方面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林小姐还可要求酒店方赔偿精神损害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