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女方要求男方补偿40万元。因为金额较大,给现金不方便,两人都想用银行转账的方法。可是,男方担心对方收到钱后反悔,女方又怕签了字对方不给钱。于是双方在登记处展开“电话遥控”,各自派出“亲友团”在银行转账查账。
夫妻离婚 遥控亲友转账
15日上午10时许,一对40多岁的中年夫妇来到仓山区婚姻登记处。男的身材瘦高,稀疏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女的穿着蓝色棉袄,看起来有些不修边幅。说明来意后,两人开始办理离婚手续。
“按啊!”男的催促女方在协议书上按手印。“着什么急?钱不是还没给吗?”女的不愿意。
“协议书上不都写了吗?又跑不了。你先按了,我回头就给你转账。”男的说。“不行,现在就转,转了我就按手印。”女的不放心地说。男的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不再说话,两人的谈话陷入僵局。
“现在转就现在转,让你爸去银行查账,但你不能离开这里。我跟我姐打电话,现在就转给你。”沉默了片刻后,男的语气坚决地说。女的一下愣住了,想了想后点头表示同意,随即和男的商量转到哪一张银行卡上。
两人分别走向大厅的两头,边走边打电话。十几分钟后,两人先后回到登记处窗口。
“转账了吗?”过了十几分钟,男的手机响了,他接起电话问道。然后他立刻告诉女的,已经转账了,让她家人查收。
“收到了吗?”女的赶紧向电话另一端的家人核实,得知收到后才松了口气。男的立马催促,让她赶紧按手印。经过一番紧张的“讨价还价”,双方终于各得所需。
看着男的远去的背影,女的苦笑着摇摇头。原来,男的姓陈,女的姓周,两人原来都是连江人,结婚快20年了。2002年前后,老陈到福州做装修建材生意,夫妻感情越来越淡。
周女士说,对方提出离婚,当时她要求对方补偿100万元,但他只肯出20万元,最后协商定为40万元。因为当场给现金不方便,他们早就说好用银行转账,但没想到最后竟然是双方家人转账、查账。
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称,离婚现场“电话遥控”家人转账查账的,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律师:这事其实不必那么麻烦
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都不信任对方,应该怎么具体操作协议内容?有没有必要像老陈夫妇那样一手转账交钱,一手签字画押?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福州离婚网首席律师蔡思斌认为,其实只要约定充分,不用如此繁琐。离婚协议书一经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即具有法律效力。如对方没有及时支付补偿款项,另一方可以至法院起诉,如无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肯定会支持另一方的诉讼请求。
为了防范对方不及时支付补偿款项,减少讼累,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可以约定如下条款来约束对方:如没有按时支付,应支付若干数额较大的违约金;随着支付期限的延后,补偿款也相应提高;还可以让人担保。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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