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下跌按揭房成了负担夫妻闹离婚
结婚时,为了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两人差点闹崩了;离婚时,为了房子归谁,两口子又差点打了起来。原来,近期房价“跳水”,原本按揭的房子竟成了“亏钱货”,夫妻俩踢来踢去,谁都不想背这个“负担”。
想离婚 房产很棘手
“房价都跌成这样了,你还让我要?不是让我亏钱吗?”女的大声说道。“当初不是你闹着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吗?现在又后悔了?”男的眼睛里都快冒出火星,愤怒地想动手。
4日上午,仓山区婚姻登记处传来一阵争吵声,一对小夫妻为了离婚后房产的事情,闹得不可开交。
工作人员赶紧劝他们不要激动。男的一气之下冲到门口,点燃香烟,狠狠地抽起来。女的则让工作人员为他们“评评理”。
女的姓陈,男的姓王,都是福州人,2006年结婚。结婚证领到后,两人便准备在金山大道旁的一所小区买套房子。“结婚前他就说要送我一套房子,送我的当然就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喽。”陈小姐说,对方付了15万元首付,其中包括借来的5万元。他想在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但她不愿意,就只写了她一个人的。
“首付付掉15万元后,还有42万元的贷款,20年还清,每个月要付3000多元的按揭。”陈小姐掰着指头算了算,自从买了房子后,她每个月要付2500元的按揭还款,剩下的1000元按揭款和现在的房租由老公承担。
可是结婚不到半年,他们的婚姻就亮红灯了。因为婚后实行的是AA制,两人的钱都算得很清楚,有时互相借钱还要记账,经常闹得心里很不舒服,甚至吵架。“那哪里像个家?朋友之间比我们还亲密。”陈小姐说,最后他们决定离婚,可是房子的问题让他们很棘手。
“他说房子他不要了,先前投入的10万元也不要了,但借的5万元要一起分担,再要钱他也没有了。可是现在房子降价这么厉害,房子给谁,谁亏钱啊!”陈小姐又算了下,房子单价近60万元,现在差不多亏了十几万元,以后再还按揭亏得更多,基本就等于负资产。
“我们这里只办理协议离婚,如果这笔账有争议,还是去咨询一下律师吧。”工作人员建议陈小姐找律师问清楚了再说。
过了10分钟左右,王先生带着一身烟味走了进来,见老婆还是没有答应要房子,掉头就走了。
律师:不要房子也要买单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福州离婚网首席律师蔡思斌。蔡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在夫妻双方对财产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后购买的房子均属两人共有。房产签署任何一方的名字,对财产归属并无影响。也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上只写陈小姐的名字,房子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如无特殊约定,双方为购买房子按揭贷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因房价下跌导致夫妻所购买的房子已资不抵债,导致房屋成为负资产的风险同样应由双方承担。
在房屋已成为负资产的情况下,没有承接房子的一方应承担的债务为房屋按揭贷款余额减去房屋现值后的债务一半。
如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以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先偿还按揭贷款,如有剩余再进行分割。如不足以清偿贷款,剩余债务则由双方分担。
另外,之前每月女方2500元、男方1000元的按揭款,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归还夫妻债务,不存在分割的需要。
对于首付款中的5万元借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系双方为购置房产而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福州晚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