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读者周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3770333反映,他随一家婚纱影楼的工作人员到森林公园去拍婚纱照,却遭到公园门卫的拒绝,并被告知只有天长地久婚纱影楼才能进去拍,其他婚纱影楼都不能进去。对于此事,周先生和陪他一起来的那家影楼工作人员,均对森林公园这种做法表示不满。
事件:
拍婚纱照遭公园门卫挡驾
据周先生介绍,昨天上午,他和女朋友随梦巴黎婚纱影楼的工作人员,到森林公园去拍婚纱照。可当他们一行人高高兴兴来到森林公园门口时,没想到却被公园门卫挡了下来,不让他们进去。影楼工作人员说“前两天我们还在森林公园里拍婚纱照,怎么才两天就不能拍了呢”。门卫回答,现在能到森林公园拍婚纱照的只有天长地久影楼,其他影楼都不能进去,至于什么原因要去问公园管理处的领导。
周先生对此感到很气愤,他告诉记者,“为什么只能是固定的影楼才能在这里拍,公园只要有买门票都能进的来,难道就因为穿了一身婚纱就被拒绝吗?”无奈之下,影楼工作人员只能带着周先生一行另选景点进行拍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森林公园风景优美,许多婚纱影楼都选择在这里拍摄婚纱照,可自从他们与天长地久签有协议以后,其他婚纱影楼就不能到他们公园里拍婚纱照了,而且天长地久还支付给他们一定的费用。
调查:
其他公园可自由出入
对于影楼独占公园景点的做法,周先生担心如果让影楼各自进行“圈地运动”,那么以后公园就会慢慢地“变味”。至于其他公园有没有这种被影楼独占的做法,记者走访了市区内的几家公园。在江滨公园,记者看到很多新人在那里拍摄婚纱照。据了解,江滨公园是目前婚纱影楼取景最多的公园,由于公园是开放式的,加上江滨公园临江,风景独特,许多婚纱影楼都喜欢在这里取景。附近的市民告诉记者,只要天气好,每天都有不少新人来这里拍婚纱照。记者又走访了左海公园、西湖公园、鼓山风景区等地也都没有发现森林公园那样被一家影楼独占的做法。
观点:
加重消费者负担
对于天长地久独占森林公园拍摄婚纱照这一件事,福州市其他影楼和公园有什么看法呢?
维纳斯婚纱影楼有限公司张经理指出,从商业竞争角度来看,选择独家场景,这种做法无可厚非,目的在于吸引消费者。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森林公园是市民的公共投资,这种做法不妥当,不适合独家占有,这么一来,影楼独占公园景点要付出的成本,必然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加重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左海公园管理处一为女工作人员认为,现在婚纱摄影竞争激烈,许多公司为了打响自己的品牌,不断创新竞争方式。每一个公园都有区别于其他公园的特色景点,如果被某一影楼独占,这种做法间接影响的是消费者。
而市民对于婚纱影楼独占公园的看法也是各有不同。一为在外企工作的林小姐认为,影楼的这种做法也是为了自己拍出的景点更具有独特之处,因为现在的影楼取景很多千篇一律,这家影楼独占景点,才会显示出自家影楼与众不同,更会吸引消费者。
而公务员张先生却不认同影楼独占景点的做法。他认为,影楼的这种做法,不但会影响其他影楼的消费者,而且作为公共资源的公园,只让一家影楼承包的做法更是不可取。“既然是公共资源,大家都有权利去公园里拍照游玩,穿着婚纱难道就不是游客吗?”
律师:
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就婚纱影楼独占景点的做法,记者采访了福建法律咨询网首席律师蔡思斌。蔡律师认为,公园及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排挤了其他婚纱影楼经营者的公平竞争,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他指出,作为公益性质的公园,本应对广大群众开放,包括对众多婚纱影楼和消费者开放,而公园方却利用对公园特有景色的独占地位,只面对特定的婚纱影楼开放,限制其他影楼进入,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公用企业、事业组织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强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
该婚纱影楼与公园的约定,实质上等于组碍他人与竞争对手建立正常的交易关系,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权,同样是违反了法律。对此,消费者或是其他婚纱影楼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请求其直接查处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相关损失。
本报记者 叶智勤 叶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