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去世遗产未分丈夫离婚前放弃继承权咋办?
张女士:我丈夫家有三兄弟,两年前,公婆去世。二老去世后,3个兄弟未对他们留下的房产进行分割。近期,我与丈夫打离婚官司,但丈夫明确表示,如果我与他离婚,他会放弃继承权,让两个弟弟继承财产。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因为张女士的丈夫在父母去世后两年里没有表示过放弃继承权,偏偏在离婚时突然表示放弃,有通过合法形式掩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非法目的的嫌疑。《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如果法院支持这一主张,就意味着张女士应获得丈夫应继承房产至少一半的份额。新房未住一日物业收半年水电公摊费合理吗?
许先生:2006年,我买了套商品房,半年前正式收房,但一直没有入住。平时物业费都有按时缴纳,但物业还向我收水电公摊费,这样合理?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一般而言,业主收房的程序是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书。业主收到通知书后,如果没有异议就签名确认。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公摊的水电费应从收房起开始计算,无论业主有无入住,每个业主都应交纳。
收房后,业主就拥有了使用房屋以及公共面积如电梯、公共绿地等的权利。如果业主不入住,只表明其放弃使用权而已。父母借钱给我买房离婚时要不要还给他们?
王小姐:我和丈夫结婚后因购置房屋缺少资金,接受了我父母资助款10万元。去年,我与丈夫离婚,对房屋的分割产生了分歧。丈夫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而我认为父母资助的10万元房款必须扣除,再平分。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王小姐父母为女儿夫妇购置房屋出资是在婚后,由于当时没有明确表示这10万元购房款是赠与王小姐一个人的,因此应视为王小姐与丈夫的共同财产。
当然,如果王小姐能收集到丈夫为婚姻破裂过错方的证据,那么王小姐作为无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可以享受优待的。本报记者 姜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