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客运市场中站稳脚跟,许多客运公司在非节假日纷纷打起促销活动,降价让利乘客。春运期间,客运公司根据市场规律,在物价部门定价范围内,适当上调部分线路票价。对于客运公司的做法,部分乘客表示难以理解。
2月2日,李先生前往福建省旅游汽车公司东湖宾馆售票处,购买3月2日福州到拱北的汽车票。在缴纳定金两百元后,售票窗口工作人员给李先生一张换票凭证,上车后再补余额。前几天,李先生从售票窗口获悉,福州到拱北的车票已经涨到500多元。这意味着上车后,李先生要补缴300多元的车票余额。
对于福建省旅游汽车公司的做法,李先生表示难以理解。李先生告诉记者,非节假日,福州到拱北的票价约为200元。事先,售票窗口怎么没有任何通知,票价说涨价就涨价,而且幅度还真不小。
就此事,27日记者也采访了福建省旅游汽车公司相关负责人。陈经理告诉记者,福州到拱北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是600余元。在春运期间实际售票时,公司已经优惠乘客,将票价降至约500元。
对于李先生提及非节假日票价都在200元左右一事,陈经理解释说,非节假日,客源较少,客运市场竞争激烈,客运公司纷纷采取让利活动方式吸引更多客源,以减轻企业的开支。
非节假日票价200元,春运期间上浮到500多元,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陈经理表示此举合法。企业根据市场规律,在政府允许定价范围内,适当调高部分线路价格,并没有随意哄抬价格。
就此事,记者也采访了记者采访了福建法律咨询网首席律师蔡思斌。蔡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换票凭证作为乘客已经购买车票的凭证,在经过合法手续办理且盖有相关单位公章的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购买时一般需预交定金,定金充抵票价。
如果福建省旅游汽车公司实行的票价是国家统一价格,那么该公司有权要求李先生补足差价;反之,如果福建省旅游汽车公司是随意提高价格,那么李先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福州晚报记者 叶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