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福州日报2006年8月25日报道
今年5月18日,中国民政部发布的《二00五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从2002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离婚率一直呈现持续走高之势。那么福州市的情况如何呢?记者对此做了一番调查。
榕城离婚人数总体增加
福州市的离婚率近年来虽有波动,但总体呈上升趋势,与全国范围内离婚率走高的态势相符。
数据显示,1996年到2004年,福州市结婚人数在四万到五万左右波动,相比之下,离婚人数从1546对增加到8790对,增加幅度较大。记者走访了福州市晋安区和鼓楼区民政局,他们的统计数字也显示出同样的趋势。
在诉讼离婚方面,长期代理此类案件的中国离婚网福州站站长蔡思斌律师的业务量也是逐年增长。蔡律师介绍,自己所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中,以前离婚诉讼案件只占业务量中很小的一部分,不受事务所重视。近年来,随着离婚案件的增多,事务所于2003年7月设立了一个婚姻家庭法律部,加大了这方面的人员和精力投入。
长期在民政部门工作的钱科长调到晋安区民政局工作已近4年,每周周一到周四他都在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的民政局柜台为市民办理相关手续,以结婚和离婚手续居多。长期的一线工作经验给他的感觉是“离婚的人确实是多了”,并且各种原因的都有。
不稳定 离婚背后婚姻不稳定因素的增长
蔡思斌律师对自己2005年到2006年上半年代理的75起离婚诉讼的原因做了一个简单的统计,结果如下:
离婚原因比率
1.出现第三者,影响夫妻感情 26起 34.6%
2.单纯性格不合,夫妻之间无法正常相处 14起 18.6%
3.两地分居(出国、工作、学习),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13起 17.3%
4.认识、恋爱时间短暂、结婚草率、对方有恶习,无法正常生活 10起 13.3%
5.婆媳家庭关系处理不好、与对方父母矛盾较大,不照顾子女 5起 6.6%
6.出于其他因素,假结婚 4起 5.3%
7.其他 3起 4%
其中第三者插足导致的离婚比率在他代理的案件中所占比例最高。蔡律师表示,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与进步,已婚人士利用网络结识异性,发展婚外恋导致家庭破裂的情况越来越多。
台江曾经有一对年轻夫妻,男方在外企上班,女方在银行工作,生活也算令人羡慕。后来女方闲暇之余迷恋上网络游戏,在游戏不仅结识了一名男子,经常相约上网聊天,还在虚拟社区里举行了婚礼,在网上以夫妻相称。后来被丈夫发现,引起不满,要求妻子不再与网络丈夫联系。妻子也难以分清是不舍游戏还是不舍网络丈夫,加上结婚日久,生活中也有一些琐碎事引起的争执,最后与丈夫关系恶化,婚姻告急。
与第三者出于经济利益而插足他人婚姻(如“二奶”现象)的传统观点不同,这种网恋第三者情况中,出轨者与第三者只是因为情投意合而引起婚姻问题的可能性更大。现代社会对男女关系的整体容忍度与以往相比高了很多,加上网络技术的发展,现代男女有更多的机会结识、了解不同的异性,也许是在毫无预知的情况下开始交往,但后来可能就发展为恋情,认为与自己更加契合的另一半“晚点”出现了,因此,出现这种网络第三者的情况时,离婚的概率大了很多。
位居第二的离婚原因是“单纯性格不合,夫妻之间无法正常相处”,讲到这里时,蔡律师特意强调说“夫妻双方并没有严重矛盾,仅仅是因为性格不合,无法相容”。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人们对婚姻和家庭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的体现。中国人传统婚姻观念讲求的是从一而终,白头到老,大多数人即使和配偶性格有些不合,没有较大冲突时,都可以“将就”着一起过日子,而不会提出离婚。现在他的客户群中,越来越多的夫妻结婚后逐渐发现与对方兴趣、爱好、性格、习惯等方面的差别,认为双方的结合并不愉快,不能达到身心的高度和谐,在没有出现严重矛盾、也没有第三者插足的情况下提出离婚,重新开始追寻美好的婚姻生活。
在这个问题上,蔡律师和福建社会科学院的助理研究员赖文都提到了一个“冷暴力”问题。赖文曾经接触过一个案例,一对夫妻婚后生活并没有严重冲突,但是一方面觉得双方性格不太合,一方面也是因为工作导致生活习惯不相同,虽然住在一个屋檐下,但是交流越来越少。发展到最后,夫妻分房而居,进出互相都不讲话,从不吵架,因为根本没有交谈,关系比男女合租房的两个住户还要淡漠。婚姻也这样不了了之。
蔡律师表示,委托他代理离婚诉讼的客户一般都是通过网络找到他,这样的客户起码都会上网,而且具有根据自身需求、有意识地从网络中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这不仅对客户的经济状况提出了一定要求,对他们的学识、个人能力等也有一定限制,所以他的客户以23岁到35岁之间的白领居多,所表现出来的离婚原因很多都是随着时代发展而出现的新问题。
长期工作在民政一线的钱科长对此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第三者插足仍然是导致福州人离婚的主要原因,离婚程序的简单化和功利意识开始使一些人逐渐将离婚看做一件稀松平常的事,办个手续几十分钟就好了,但他觉得遗憾和更加关注的是那些因冲动导致的离婚,这在复婚夫妇中比较常见。
他举出例子说前不久一对夫妻因为小事争执,一气之下到他们服务柜台办理离婚手续,当时他还劝解双方理智一些,这对夫妻听不进去,执意办了手续。一个月后冷静下来,又来复婚,钱科长笑着说当时他们俩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他指着柜台旁边的调解室说这是以前设的,现在已经废弃不用了,但是调解室的指示牌还挂在门框上。新制度施行后,民政部门不再负有对离婚夫妇的调解义务,事实上即使还有这个义务,他们也没有这么多的人力和精力。现在结婚的人多了,离婚的也多了,也有一些人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出国,把结婚和离婚当作一种手段。
提到冲动,一年前调到妇女联合会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李主任也深有感触,去年一对年轻夫妻吵吵嚷嚷地到她这里,要评完理后去办离婚手续。交谈后才知道他们争吵的由来,原来妻子的姐姐打电话来问候他们夫妻俩,妻子接到电话很高兴,不停地聊天。丈夫也想跟姐姐讲几句话,妻子讲得兴起一直不让,双方便有些言语冲突。开始并不严重,但是说着说着就都堵起气来,丈夫非要讲电话,妻子拿着话筒偏不给,姐姐在电话那边都着急了,最后两人一时气起,便互相数落生活中的不是,越吵越生气,离婚!离就离!于是就到李主任这里来了。李主任劝住他们,夫妻俩冷静下来之后,自己也觉得太冲动,怎么会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就想离婚。
李主任之前已经在妇联工作近20年,长期与这些前来求助婚姻问题的妇女打交道让她对福州婚姻状况有自己的理解,她认为不是因为出现第三者才使婚姻不稳定,而是因为婚姻自身不稳定因素增多才让第三者趁虚而入。
经济方面的原因导致的婚姻问题仍然是最多的。李主任所接触的案例中,很多都是夫妻一方(以男方为主)事业有成,也就是发达了之后,另一方却发展缓慢,在志趣、品位、生活等各方面无法与对方协调,就像很多人说的想带你出去吃饭都难。虽然古人提倡糟糠之妻不下堂,但人非圣贤,双方长期生活不和谐,必定还是会有摩擦导致感情的裂缝,小事慢慢积累,最后就导致婚姻危机。
此外,她从事妇女工作的角度来看,妇女的权益得不到制度的有力保障也是引起离婚的原因之一。虽然国家颁布了《妇女权益保护法》,但是怎样贯彻实施,以及谁来实施,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上女性在这方面的维权意识虽然已经有很大提高,但是整体意识还不够。
涉外婚姻和“假离婚”
谈到福州离婚,有一个话题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涉外离婚。
然而法律意义上的涉外离婚和人们日常理解的涉外离婚概念是有所不同。法律规定的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人们日常理解的涉外离婚多半是带有功利色彩的以婚姻为手段达到出国目的的离婚,有时也说假离婚。一般程序是:在婚姻并没有出现危机的情况下,夫妻双方为了出国这一共同目的先办理离婚,之后其中一方寻找一国外人士与之结婚,达到出国目的,之后再进一步谋划另一方的出国方案。
福州地处沿海,随着国门开放和社会发展,法律意义上的涉外婚姻也不在少数。 典型的涉外婚姻,是指夫妻双方,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籍人士的婚姻。中国的涉外婚姻中,女方与外籍男子结婚的比例更大。根据福州市民政部门统计的数据,1996年涉外离婚人数为12对,同期涉外结婚人数为2745对,而2004年涉外离婚人数为285对,涉外结婚人数为6734对。相比之下,涉外结婚人数增加了约2.3倍,离婚人数却增加了约23.75倍。
对此,福建社会科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研究所的助理研究员赖文认为,涉外婚姻的增加是全球化背景下一个开放性的社会出现的正常现象,而涉外离婚的增加,一方面和涉外婚姻中夫妻双方必须克服文化差异、风俗习惯等人文差别,需要夫妻双方做出更多努力有关,另一方面也和一些人在涉外婚姻中本来就不是以感情为基础,而是以出国为目的有关。
目前中国涉外婚姻大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一方为中国国国籍,与外国国籍的公民结婚;二、双方原来都是中国国籍,但一方出国,后来转变为居住国国籍;三、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由于双方分别去国外发展,后均变为外国国籍。在福州等沿海地区,还有另一种情况。
伤害
离婚带来的伤害首先是对夫妻双方的,尤其是那些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人们。虽然自己目前的主要业务在婚姻诉讼方面,蔡思斌律师仍然坦言:即使是要离婚,也请尽量不要上法庭,夫妻一旦走上法庭,对双方的伤害将很难弥补。在法庭那样严肃的环境下,夫妻为了感情和家财等问题要进行激烈的法庭辩论,对双方的刺激都相当大。
然而最大的伤害是带给孩子的,这当然是相对那些已经育有子女的离婚夫妻而言。福州市妇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安红提到这个问题就连连摇头叹息,见过太多离婚家庭的小孩本来是好好的一个孩子,后来变得孤僻、敏感、内向、不合群,学习成绩也下降了,也开始在外面打架学坏了,最后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也不少。孩子心理还不够成熟,受到父母离婚带来的刺激后往往不知如何表达,可能采取叛逆和极端的方式,而在青少年成长的关键时刻,一旦出现不好的发展苗头,没有及时纠正和劝导,就很容易误入歧途。而小孩如果从小在充满争吵和家庭暴力的环境中长大,耳濡目染,他更有可能认为争吵和暴力是人们相处的惯常方式,这样家庭暴力就通过他遗传下去,对下一代的成长也是非常不利的。
沟通和婚姻家庭培训师
当问起会给福州夫妻提出什么样的建议时,所有的受访对象都提到了一个词:沟通。
福建社科院的助理研究员赖文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非常鲜明:有效的交流和沟通非常重要,如果做到这一点,婚姻稳定性会大大增强。
蔡思斌律师提到这一点时还举出了自己一个潜在客户的例子。福州市区一对夫妇中妻子因为事业心很重,忙于工作而疏于家庭,但最让丈夫不满的是对小孩的照顾不够。比如不关心孩子的学习和学校生活,孩子的指甲长了无人剪等等,丈夫曾经写过言辞恳切的书信给妻子,希望她多关心一下家庭和孩子,但没有得到妻子的重视。无奈之下,丈夫提出离婚并寻求蔡律师的帮助。律师介入后妻子才开始真正意识到家庭问题的严重,开始与丈夫就此认真交流,数次深入的交谈后双方不愿放弃,都希望能为挽救婚姻而努力。蔡律师说,后来丈夫提出离婚诉讼暂时搁下,到现在也没有重提。虽然他不知道这对夫妻现在是否家庭幸福,但希望更多的夫妻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随时沟通,而不要等到婚姻出现严重问题才来反思。
提到今年被屡屡提及的婚姻家庭指导师,蔡律师认为民政部门不再负有调解职能后,婚姻调解出现暂时真空,人们多半还是求助与亲友,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有这样一个专门的行业来对人们的婚姻进行指导无疑是一件好事。
心态平和
中国人对婚姻的传统心理是劝和不劝离,但是采访中,越来越多的人表示了不同的看法。
福兴律师事务所的康廷键律师也认为对于夫妻感情已经死亡的婚姻应该让它破裂。
福建社科院的助理研究员赖文则表示结婚和离婚都是一个社会结构组合的正常现象,不能带有色眼睛看待离婚,希望人们不要再持有离婚错误这样的观点。每个事物都会有矛盾,婚姻和家庭也一样,我们要正视这些矛盾并寻求解决的方法。有的夫妻交流比较充分,通过互相沟通可以消除矛盾,而有的婚姻出于各自不同的原因很难持续下去,这时离婚也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诚然,家庭和婚姻的稳定对社会稳定是有帮助的,但是当问题出现时,也希望人们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包括离婚在内。希望人们用正常的、平和的心态来看待离婚,而不是麻木或者偏见。
(福州日报记者 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