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红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如果让父亲替已经相对独立的儿子还债,似乎不合情理,不过,60多岁的李大爷就遭遇了这样的事。前两日,李大爷打进“东街口”说法热线(87803727、83762716)问:“我儿子欠债后出走,债主于是上门让我替儿子还钱,这钱应该由我来还吗?”
儿子欠债,债主找上门
李大爷有个30多岁的儿子,至今未婚。李大爷告诉记者,儿子自小学习成绩不太好,初中毕业后上技校学厨艺,而后在一家餐厅当厨师。“儿子工作后便一个人搬到外面住,每个月回来看望我们几次。这个月初,儿子回来了一趟,说要去外地一段时间后,就匆匆离开了家。”
上个星期,李大爷家来了1位不速之客,称他的儿子欠债3万元。李大爷立马联系上了儿子,儿子承认了自己向别人借钱开餐厅的事,“但没说几句便挂断了电话,之后他的手机就一直处于关机的状态。”“由于儿子一直不肯露面,债主于是三天两头就来找我。虽然对方闹得凶,但我还是坚持置之不理。一气之下,对方表示要到法院去告我和我儿子。”对此,李大爷认为,儿子欠债还钱,这是应该的,如果儿子还不起钱,自然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可对方竟然要起诉我,凭什么?”
说法:“子债”无需“父偿”
子债,该不该父来还?对此,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如果李大爷没有为儿子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对方就不能起诉要求李大爷承担还款责任,法院也不会将李大爷列为案件的被告。“在一般的民事交往中,父母或子女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应单独对其所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所以,在一般的情况下,子女的债务要求父母来偿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债主再上门找茬,蔡律师建议,李大爷可报警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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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简介:
蔡思斌,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执业十余年,在刑事、房地产、合同、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及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