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红
提到“AA制”,大多数人并不陌生。同学、朋友间聚会很流行“AA制”,如今不少夫妻之间也实行这一规则,陈女士与丈夫就是如此。可财产“AA制”了,家务却没“AA制”,一旦离婚,夫妻财产该如何分割?“能否要求对方另作补偿吗?”近日,陈女士在“东街口”说法栏目(www.fzen.com.cn/sf)留言问。
案例:财产“AA制”,离婚如何分?
陈女士和丈夫于2008年登记结婚,陈女士从事个体零售生意,丈夫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婚后,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实行“AA制”:即个人收入归个人所有,个人支出由个人承担,双方共同生活的花费则由双方均摊。
2010年初,儿子出生,夫妻双方又约定孩子的支出各自负担一半。“可当时孩子身体总是不太好,老公工作又忙,为了专心照顾孩子,我只能关掉了店铺,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全职太太。”此后,双方经常为家庭、孩子开支等费用问题发生争吵,最后闹至离婚。
“离婚可以,但在分割财产时,应当多补偿我这几年的损失。”陈女士认为,正是由于天天陪孩子才导致她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而且自己为家庭付出较多,因此有权要求赔偿。但她的丈夫却以“结婚时已约定财产‘AA制’”为由,不同意对她进行补偿。对此,陈女士提出疑问:在实行“AA制”的情况下,离婚时她能否要求对方另作补偿?
律师:多付出的一方可要求补偿
“能!”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蔡律师表示,该条规定实质上是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使经济地位较弱而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大多为女性),在离婚时享有经济上的补偿。因此,为家庭多付出甚至因此牺牲自己发展机会的陈女士,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其丈夫予以补偿。
不过,蔡律师补充说:该补偿请求权仅适用于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即AA制)的夫妻,且仅当该约定为书面形式,否则将按照夫妻财产共同共有的分配原则进行。
投票:夫妻“AA制”,你能接受吗?
每月日常费用两人平摊,看电影各买各的票,外出吃饭实行“AA制”消费……这样的“AA制”生活,是夫妻俩单纯地追赶时髦?还是真的能够分担家庭经济压力?记者网上调查发现,“AA制”对于网友们来说并不陌生,这种生活方式甚至在很多人身上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换做是你们,愿意尝试“AA制”生活吗?欢迎上“东街口”(www.fznews.com.cn)情感文字俱乐部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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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简介:
蔡思斌,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执业十余年,在刑事、房地产、合同、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及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