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王国强) 夫妻婚后多年不育,两人商量借“一夜情”传宗接代,生育小孩后又因小孩非亲生纠纷不断。近日,江西吉安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离奇纠纷案,原、被告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肖某和被告何某经人介绍认识、谈婚。2006年10月4日,原、被告登记结婚。原、被告婚后多年不育,后前往全国多家知名不孕不育医院进行诊治。经诊治,被告何某无生育能力。迫于世俗和社会的压力,原、被告商量由原告肖某寻找“一夜情”传宗接代。
2011年4月24日,原告肖某通过“一夜情”产下一女孩。小孩出生后,被告何某听到旁人“小孩不像何某”的闲言碎语,感觉颜面扫地,遂经常拿 “一夜情”之事挖苦原告肖某,并拒绝抚养小孩。原告肖某无奈一纸诉状将被告何某告上法庭,要求与被告何某离婚。
经法院多次调解,原、被告自愿离婚,小孩由原告肖某抚养成人,并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务的承担达成协议。这起荒唐的离婚案也就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