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相见恨晚啊
张先生现年35岁,是一家婚纱摄影楼老板。由于创业耽误了终生大事,三个月前,张先生赶忙上婚恋网寻求另一半。这么巧,一位26岁的李小姐出现了。交往不到一个月,女方识大体、长相好等多个优点,让张先生由衷地感觉“我俩真是相见恨晚啊”。于是3月6日,他们火速订婚。订婚当日张先生将13.3万元礼金与价值约15万元的金银首饰交给了李小姐。
“闪离”:彩礼能退否
过程很顺利,4月6日两人闪电结婚。但相处不到一个月,矛盾出现了。“到底要不要生孩子?”事业心很重的李小姐表示,坚持要做“丁克一族”;张先生可不愿意,他很希望有一个孩子。于是两人争执愈演愈烈,李小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并声称“除非你答应不要孩子,否则我就不回来”。对此,张先生很是气愤,想离婚,但又不甘心二十几万的彩礼化为泡影,于是他致电说法热线询问:“如果离了婚,彩礼能不能退回?”
说法:三种情形可退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三种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至于张先生能否要回彩礼,蔡律师表示,“目前还不能下定论,要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经法院审判属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可要求退还彩礼。但返还多少彩礼,则需参考以下几个因素:彩礼的实际用途、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离婚的具体原因和双方的过错程度。
最后,蔡律师劝解张先生,希望他莫因一时冲动而轻易放弃一段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