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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劳动者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劳动者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的相应条件,现解析如下:
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随时提出离职,即随时走人,亦无需提前通知。
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离职的方式有如下三类: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与用人单位有协商的可能性,尽量去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无意在用人单位做下去的话,那么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而言,留下该劳动者其实也是有害无益的。
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
该解除权的行使无需经用人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日通知了用人单位,不管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都已经解除。
即便单位和员工有约定提前通知期的,但因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相冲突,一般也是认定无效的。
但实务中关于对脱密期的规定则有一定的争议。法律并无明文禁止脱密期的规定,依据《劳动法》第22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及
《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二、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等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与职工约定脱密期的。
但需备两个前提条件:1、专门针对有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对于一般职工不能规定脱密期。2、用人单位事先与职工有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并约定相应的脱密期。
福州离婚网https://www.fzlihun.com/蔡思斌律师原创特稿,转载必究!三、 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即可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在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日期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报酬,也是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是违反劳动合同,也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劳动者有权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拖欠支付正常工资、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不休年假工资、未按法律规定支付最低工资等情况,而诸多情况是企业很难避免,很难完全顾及。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制定的旨在保证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和享有劳动权利的规则和制度。当且仅当因用人单位没有按法律规定制定规章制度,给劳动者的权益带来了损害。劳动者才可以以此为由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者可以不予履行,对已经履行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当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各种自由权利当中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企业采取强迫劳动者劳动,如把劳动者非法拘禁在特定的场所,强迫其劳动,不让他出来,是严重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的行为,是非法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对于用人单位不顾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对从事危险作业,如采矿工人、高空作业人员等,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强令劳动者进行作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并撤离作业场所,并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福州离婚网https://www.fzlihun.com/蔡思斌律师原创特稿,转载必究!最后,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如需提前通知,则通知的方式一定要用书面形式,且一定要将解除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写清楚。并保留副本,要求单位签收。如果单位签收的话,则保留好签收件;如果单位不签收的话,建议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寄一份,保留好寄出的凭证,并注意在寄出凭证上一定要写清楚寄出的文件名称。
2、 在通知期内一定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
3、 积极办理交接,并保留交接单。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的话,劳动者可采取向用人单位发函的形式,告知办理交接的期限,过此期限则不对用人单位负交接不当的后果。
4、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虽然可以达到离职的目的,但若涉及违约,最终仍然要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这种违约责任也是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为前提的,与此同时,劳动者要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
5、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形下,劳动者在正确行使解除权的前提下,还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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