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婆媳关系一直是困扰许多家庭的问题,广西隆林隆或乡的一对婆媳就为一只失踪的母鸡上演了一场婆媳大战,互殴中婆婆抓伤媳妇的脸,媳妇咬伤婆婆的手指并导致婆婆住院治疗,而后婆媳双方对簿公堂,真可谓愈演愈烈。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该起纠纷,判决由媳妇赔偿婆婆损失的50%即1038元。
原告卢燕与被告郑同英系婆媳关系,双方已经分家居住。2013年11月15日下午18时左右,被告郑同英以自己失踪一只母鸡为由到原告家寻找,双方由此引发口角,继而上升至互殴。在互殴中,原告抓伤被告的脸颊,被告咬伤原告手指并致原告住院11日,造成各项经济损失207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因琐事纠纷产生口角,继而上升至互殴,对于原告造成的损害原、被告双方均有过错。综合全案案情,原、被告双方对于原告造成损害过错相当,应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