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梅起诉丈夫要求离婚后,又生悔意,不想离婚,然而其父亲居然找亲戚竟冒名顶替刘梅到法院参加开庭。近日,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法院对有关当事人处以600元罚款,同时裁定刘梅诉李信离婚一案按撤诉处理。
今年春节过后,刘梅认为丈夫李信对自己不够关心,萌生离婚念头,而刘梅之父刘某一向对李信不满,也怂恿刘梅到法院起诉离婚。
刘眉起诉后,因被告李信常年外出打工,住址不详,法院便用公告方式送达了诉讼文书,同时依法传唤刘梅开庭。开庭前,刘梅又后悔,不想离婚,但又难违父意,便外出打工,与家里停止了联系。
开庭时,被告李信也未到庭。刘某认为有机可乘,为了使女儿刘梅离开李信,竟叫了一个女亲戚冒充刘梅前去开庭。
在核对当事人的过程中,刘某“偷梁换柱”,冒名顶替伎俩被当场识破。为此,南康市法院依法以妨碍诉讼为由,对刘某进行了处罚,同时裁定刘梅诉李信离婚一案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