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53岁的北京市市民陈立柱为向前妻索要离婚时约定的5万元钱,持尖刀将前妻张某和前妻33岁的同事史某刺死。今天上午9点40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庭审前半个小时,法庭的旁听席上就坐满了被害人的亲属。陈立柱和其前妻的两个儿子则坐在了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席上。
开庭后,检察人员宣读了起诉书。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陈立柱供认不讳。据陈立柱说,2003年他和前妻离婚时私下签订协议,因为陈立柱没有收入,张某同意在离婚后付给陈立柱5万块钱。离婚以后,陈立柱就经常去张某单位要钱。被害人张某和史某是公交公司的售票员和司机,同在一辆车上。据陈立柱所说,他之前去找张某要钱时曾遭到过史某的阻拦和殴打。6月17日下午六点多钟,陈立柱再一次找张某要钱,史某在得知消息后赶去帮忙,三个人在争执时发生冲突,陈立柱用藏在包里的尖刀将张某和史某刺死。看到躺在血泊中的前妻和史某,陈立柱开始向路人呼救,并给小儿子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把你妈杀了。”
由于陈立柱当庭供述与在侦察机关的供述基本一样,庭审进行得较顺利。在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时,陈立柱的两个儿子因其母亲被父亲杀死向陈立柱提出了44万元的民事赔偿。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