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夫妻感情妻子煞费苦心,为补贴家用外出打工,却被疑心丈夫率众“捉奸”。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不准予周某与李某离婚。
周某、李某经人介绍相识,1999年12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2000年10月16日生育儿子李某甲,现读初中二年级。期间双方常为家庭琐事争吵。除此之外,李某经常对家人不理不睬,一人发闷气,对周某及儿子也不关心、不爱护,从不过问家事,周某一人扛起家庭的重担,连周某怀孕期间也不管不问。2005年周某为唤起丈夫的重视曾为此事自杀过也自残过,李某仍是不理不睬。但孩子逐渐长大开销渐大,于是2006年开始农闲时周某为补贴家用经常外出务工,李某仍冷漠以对。到2011年2月双方又多次争吵,于是开始分居,以试图唤起丈夫的家庭责任感和重视。而分居使得丈夫渐渐多疑,特别是2014年8月6日深夜12点多钟,被告召集6、7人在周某上班的地方说是来捉奸,使得周某恼羞成怒。为此,2014年8月14日周某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婚生男孩由周某抚养,李某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该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照顾,互谅互让,共同积极地面对生活,对于相互之间存在的问题应多加强沟通。原、被告结婚时间长达近十五年,且共同生育了子女,双方应该珍惜婚姻,期间妻子一直试图改善双方感情状况,如被告改正缺点,给予对方更多的关心、尊重,夫妻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