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为了能得到单位10万元的货币分房补贴款,陈女士想出主意与丈夫假离婚,并与丈夫约定好拿到钱后再复婚,但没想到如今前夫却不愿再和陈女士复婚了。对此,有关法律人士指出,陈女士凭夫妻双方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都不能要求丈夫必须与其复婚。离婚后,其丈夫复婚不复婚只能靠道德规范来约束。
日前,宝安区法律服务热线接到宝安新城一陈女士打来的热线电话,哭诉其在婚姻方面的不幸,请求工作人员为其想点办法,挽救一下她的婚姻。原来,几年前,陈女士单位实行货币分房制度,但陈女士的丈夫已经享受到了单位分配的住房,因此货币分房与陈女士无缘。当陈女士得知“离婚一年以上的单身无房职工,可以按照现有的职务享受货币分房待遇”,心里便冒出了假离婚的念头。当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丈夫时,丈夫同意了,夫妻双方还私下约定等拿到钱后再找机会复婚。
2004年初,作为离婚后的无房户,陈女士享受了单位货币分房补贴款10万元。谁知半年后,丈夫提出要真分手了。
对此,宝安区法律服务热线有关律师表示,婚姻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陈女士竟然拿婚姻当儿戏,采取了一种极不负责的做法。一旦陈女士与丈夫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
陈女士与其丈夫经过双方协商,已办理了合法的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受到法律保护。而双方关于分得房子后再复婚的约定能否实现,只能取决于对方的意愿。因为婚姻关系毕竟是一种人身关系,用包括口头约定或书面约定等协议的方式都无法产生强制性的约束力。假离婚后,其丈夫复婚不复婚,只能靠道德规范来约束,而无法用双方的约定要求丈夫必须与其复婚。也就是说,陈女士的丈夫如果不想复婚,在法律上来讲,是不违反《婚姻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