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谓瘾君子,就是吸毒的人。按说打击毒品犯罪是刑事庭的任务,橙子作为一民事法官,工作上应该不涉及,但是橙子在家事审判庭工作,几乎每年都会遇到瘾君子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今天聊聊这类案件。
先说开庭地点。
一般这类案件的开庭地点都在戒毒所。
戒毒所和监狱一样,位置比较偏僻,但是只要在本地,开车去就行了。去外地外地戒毒所开庭的案件只碰到过一回,时间是2016年,地点是在齐齐哈尔。那个离婚案子中,被告是男方,之前曾经吸过毒,婚后有一天妻子和朋友去北京机场坐飞机去旅游,他开车送行。结果在路上被北京的警方拉去做测试,没通过,给送到齐齐哈尔的戒毒所戒毒去了。
为啥北京警方抓的瘾君子会送到齐齐哈尔戒毒呢?很简单,因为北京在齐齐哈尔有块“飞地”,是个农场,地方还挺大,于是北京市在那里建了一个戒毒所。位置非常偏僻,在农场深处,我们又是冬天去的,白茫茫一片,要不是偶尔遇到一辆过路车也是去戒毒所,真是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找到。
再说审判结果。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所以在吸毒所强制戒毒的,一般法官都会判决离婚,但是是不是吸过毒的就一定会判决离婚呢?
不一定,同事就遇过一件离婚案件,被告是“瘾君子”,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庭审时被告拿出证据证明自己近年来多次被相关部门进行检测,结果都证明没有吸毒,所以不属于屡教不改的。尽管从常识上说都觉得吸毒不可能戒,但是他拿出的证据确实也是有说服力的。
再聊聊如何在婚姻中避免遇到瘾君子。
我在审判中遇到的瘾君子,一般分两类,一类是婚前就是社会人员,黄赌毒都沾的。现实生活中,我也耳闻目睹一些很优秀的女孩,遇人不淑,结婚后才知道爱上的人是瘾君子,给自己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还有一类是原本不吸毒,婚后经过努力生活好了,因为追求刺激才开始吸毒的,按照本地话,就是有好日子不好好过的。
对于前一种,瞪大眼睛,别被他蒙蔽了,而且有过吸毒案底的人,公安部门会经常叫去检查,所以多留意是能够发现的;对于后一种,一旦发现对方吸毒了,赶紧离婚,即便不能马上离婚,也要及时将财产控制到自己手里,不然积累的多少财富都是经不起瘾君子挥霍的。
应该庆幸,中国算得上禁毒最严格的国家,毒品和瘾君子一般都很少出现在普通人的生活中,这背后是国家坚强的禁毒意志和千千万万禁毒勇士的无私付出。现在欧美一些国家在推动持有少量毒品的毒品无罪化,大麻已经在一些国家合法化了,受此影响,国内也开始出现类似的呼声。一些公众人物涉毒的新闻也时不时上了热搜。要问我的态度,这些所谓的呼声和做法都是扯淡,咱们作为普通人,支持国家禁毒,自己不沾毒,对那些沾毒的公众人物理都不要理,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