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与情人共同生活的目的,狠心的丈夫与情人密谋雨天杀妻,以制造妻子意外死亡的假象。那一天,雨终于下了……警方根据一个“背影”顺藤摸瓜,不出三天将真凶缉拿归案。日前,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丈夫判刑15年,情人被判死缓。
案发:妻子雨天溺死小河中
事情发生在江苏省吴江市桃源镇。
2006年5月9日,天灰蒙蒙的,下着雨。清晨6时许,桃源镇天亮浜村突然传来村民的惊叫:不得了啦,有人淹水啦!
“是12组的张翠云,快快快,快去叫她老公来!”村民老马等一边打捞,一边向围观的人群呼喊。
还在睡觉的张翠云的丈夫李翔被村民叫到了现场,而此时的张翠云已昏迷不醒。老马等人把她倒挂在背上,期待水能从她的口中流出来。呼啸的警车把张翠云送到了医院,医院确诊:已经死亡。
警方在把张翠云送往医院抢救的同时,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也随即展开。警方发现张翠云落水的那条小河仅1米来深,按常理即使不懂水性也不至于淹死,况且也未被一同掉入河中的摩托车压住……
可疑:有人看到河里爬出另一个女人
调查走访中,一位到镇上喝早茶的老人说了一件事:当日早晨6时左右,他从桥上走过,看到一名女子从河里爬上来,钻进了旁边的桑园里。他以为是哪家女子掉到河里不好意思,跑到桑园换衣服去了。
老人说,从背影看,那女子30来岁,头发披肩,深色衣服……
“难道是她?”老人这一说,不少人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她就是李翔的初恋情人———吴丽。
吴丽,32岁,邻村人,经商。
据村民介绍,李翔和吴丽十八九岁时谈过恋爱,当时吴丽家境很好,吴丽的父母死活不同意两人在一起,两人最终分了手。
数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李翔得知吴丽已和老公离婚,便想法得到了吴丽的电话号码,两人就开始了来往,最终旧情复燃,发展为情人关系。
密谋:为杀妻天天关注天气预报
李翔和吴丽旧情复燃后,本分的张翠云却一直没有发觉。张翠云是苏北泗阳人,在吴江打工时,经人介绍与李翔相识,两人于1999年结婚,2000年生下一子。张翠云为人本分贤惠,村里人都说李家娶了个好媳妇。
偶然有一次,张翠云在丈夫的手机上看到了吴丽发来的短信,十分暧昧。夫妻俩因此大吵了一场,李翔便趁机提出和张翠云离婚。
“这么好的媳妇哪里去找啊?如果你敢离婚,我们喝农药死在你面前……”听说要离婚,李翔的父母便以死要挟。
一天,李翔对情人吴丽说,“看样子婚是离不成了,我俩要在一起,除非把她干掉!”
杀人是要偿命的,这一点李翔和吴丽心里都很清楚。怎样才能既除掉张翠云又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呢?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两人一直在预谋着……
“老婆不会游泳,雨天摔下河,就是交通事故。”这个念头产生后,李翔和吴丽就一直在寻找发生“交通事故”的机会。
李翔把妻子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排给了吴丽:“她上班路上必须路过村边的小桥,轮到早班时,她一般5点40分左右经过那里,那个时间段,几乎没有行人。”他给吴丽分析。
一年多来,李翔和吴丽每天特别关心天气预报,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对此,吴某心急如焚,不断催促李某:“你想杀她怎么到现在还没杀?是不是只是骗骗我?”
为了表明不是欺骗,李翔在听了天气预报后,与吴丽约定:2006年5月5日天会下雨,张翠云上早班,行动正是时候。两人还商定,那天李翔正好在厂里上夜班,一早由吴丽开摩托车去厂里接他,然后到桥上一起动手。
当天清晨,闹钟把他们叫醒时,天却没有下雨。
实施:下雨了,却是情妇下的毒手
2006年5月8日,下雨了。
当天,吴丽想让李翔陪她到吴江医院检查身体,便给李翔打电话,碰巧李翔的手机在充电,没打通。之后,恼羞成怒的吴丽便直接把电话打到李翔家,接电话的正好是张翠云。张翠云见吴丽找上门来,一气之下,便在电话里与她吵了起来,两人对骂得很凶。挂了电话后,吴丽越想越气,杀人的念头顿时又从她的脑海里迸发出来……
第二天早晨,雨还在下着,吴丽早早地守候在桥上。5点40分左右,她与骑摩托车上班的张翠云在桥上相遇。
“昨天你骂得真凶,连我父母都骂,你给我去死吧!”吴丽一把将张翠云连人带车一起推下桥。由于用力过猛,吴丽也跌进河中。看到张翠云在河里挣扎,懂水性的吴丽把她摁在水里……
吴丽回家后,给李翔打电话,“你老婆被我弄死在河里了,这会儿尸体要浮起来了,你等着收尸吧。”
经过三天的侦查和审讯,警方终于拨开了“交通事故”的迷雾,将李翔和吴丽缉拿归案。吴丽交代,她用力将张翠云的头部摁在水中,直到不能动弹才上岸逃走。回家后,她给李翔打电话,告知张翠云被她摁在河里了,她要去派出所自首,但李翔叫她不要去自首,并叫她扔掉作案时用的摩托车……
判决:情妇判死缓,受害人家属申请抗诉
2006年10月30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吴丽、李翔故意杀人一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翠云的父亲则刑事附带民事,向二人提出赔偿,共计人民币39万余元。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于2007年1月22日作出如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翔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以刑事附带民事,判处吴丽、李翔共同赔偿张翠云父亲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人民币136954.6元。其中吴丽承担70%,李翔承担30%。
对于刑事判决部分,张家人不服,认为应该判处吴丽死刑,立即执行;而对谋害妻子的李翔,也至少应该判个无期徒刑。目前张翠云的家人已对此案的刑事判决部分,申请检察机关提起抗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