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的张芹与丈夫马俊离婚后又住在了一起,她认为前夫与邻居李敏关系暧昧,为发泄不满,她六七次将10多只鞋挂在李敏家大门上。李敏以张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将张芹告上法庭。日前,李敏获赔500元名誉损失费。
与丈夫离婚后怀疑“第三者”
50多岁的张芹与丈夫马俊共同生活近30年,儿女们也成了家。2004年前后,丈夫经常不回家,对自己十分冷漠,时间一长,吵架成了家常便饭,一次吵架后,俩人协议离婚。
此前一家人以种地为生,没什么积蓄,马俊离婚后没钱租房,没多长时间,马俊没与张芹复婚就回家居住。张芹渐渐发现马俊经常到邻居李敏家,张芹起了疑心,李敏50多岁,丈夫患病瘫痪多年。张芹推断,她与丈夫离婚就是因为李敏插足。
邻居大门上挂破鞋泄愤
此后,张芹遇到李敏经常破口大骂。2005年8月左右,李敏发现自家大门上挂着一串鞋,大概10多只。李敏气坏了,可没抓到是谁挂的。没过几天,又是一串鞋,连续六七次。李敏猜测是张芹所为,亲朋陆续知道此事,李敏十分难为情,家人也很气愤。
前夫作证侵犯名誉赔500元
李敏认为张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2006年年末,她告到抚松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庭,要求张芹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名誉损失费1000元。庭前,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法官询问是否不公开审理,李敏坚持要求公开审理。
法庭上,张芹承认忌恨李敏,但否认挂鞋一事。结果马俊出庭作证张芹先后7次在李敏家大门上挂破鞋。最终,经法官工作,双方同意调解,张芹赔偿李敏500元名誉损失费。(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