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4月25日电 24日上午,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国内,另一方却远在加拿大;审理的方式也很特殊——通过QQ语音和视频进行网上审理。这是我省首次通过网上语音和视频审理案件。
被告严女士2001年以访问学者的身份带着儿子去了加拿大,从此再也没有回国。而原告、严女士丈夫黄先生提出了离婚请求。双方还就自愿离婚及儿子抚养、财产处理等事达成协议。
上午10时30分,加拿大时间晚上7时多。审理开始,法庭的桌子上多了一台带有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和一台投影机。
主审法官接通视频,宣布开庭,这时严女士已等候在网上。“我是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坐我右边的是书记员,左边是你弟弟,再过去是你丈夫”。庭审开始时,主审法官先核对当事人身份。严女士看了视频后,点头表示没有异议。
法官在摄像头前分别出示并宣读了严女士由其弟弟代理离婚委托书和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双方确认无误后,法官问原、被告是否要向对方发问,双方均表示不用。最后,法官再问严女士是否还有其他事项向法院陈述,对方表示没有,于是法院开始制作调解书,整个过程仅用了33分钟。
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说,这是一起跨国离婚案件,加上被告委托其弟弟作为代理人、办理公证和到大使馆鉴证等手续,一般要半年甚至一年以上时间。而通过网络实现面对面审判,进行身份确认,并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能节省大量的时间。
对于西湖区法院这一做法,法律界人士表示赞同。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钱梁认为,被告网上出庭,按程序参与审理过程,并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这可以视为被告亲自出庭,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作者:黄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