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正一)丈夫遭遇妻兄一顿暴殴后,坚决要求离婚,他告诉法官,他的离婚理由与众不同:“我老婆采取变相家庭暴力,打断了本已脆落的夫妻感情。”
2001年,黄龙与曾芳结婚。平静的生活在2006年7月3日打破,当天,黄龙与妻子的哥哥大吵了一架,对方出手把他痛打了一顿,黄龙被打得住院治疗,伤情经鉴定是轻微伤。
黄龙气急,迁怒于妻子,他认为是曾芳指使哥哥打他的。妻子无比委屈:“这事我根本不知道。”
从此两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吵上了法院。黄龙说,日子过不下去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只能离婚了。曾芳冷静下来后,不愿意离婚。
法官听了小夫妻的争辩,觉得这对小夫妻其实感情基础还是蛮好的嘛,夫妻吵吵架不能算感情破裂,一审法院驳回了黄龙的离婚诉求。
黄龙坚持要求离婚,他称,妻子叫她的兄弟暴打他,是变相采取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已经荡然无存。
不过,黄龙不能证明是妻子授意她的哥哥殴打他,所以法院没有认可他这种说法。
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认为,这对小夫妻虽然感情出现裂痕,两人相互不信任互相猜疑,但是两人并没有实质性的矛盾。前些天,终审法院还是判定不准黄龙离婚。(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