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北省竹溪县人民法院发现一起请他人冒充丈夫到法院离婚的假离婚案。
该院于2006年9月受理了惠彩兰诉陈启军离婚纠纷一案,在法定期限内向陈启军送达庭前文书时,查明陈启军外出打工,无法送达,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孰料惠彩兰离婚心切,2007年5月14日,惠找来一名自称是陈启军的男子,一同来到该院立案庭,双双称已自行协商好,同意离婚,请求法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细心的法官发现结婚证的照片与这位男子不符,而且口音也不对,法官便有意询问该男子的家庭情况和住所及当地村组干部情况,该男子竟无法回答,谎称自己头部受过伤,记忆可能丧失,但法官却注意到他对其认识的人的电话号码却记得很清楚,更使法官产生怀疑,法官便让其出示身份证件,该男子谎称其身份证在陕西,以出去找人证明其身份为由离开法庭,该院发现是一起假离婚案后,遂对惠彩兰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法制教育,惠彩兰主动向法院交待了事情的真相。据悉,这是该院发现的首例冒名假离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