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因为婚外情和哥哥离婚,弟弟感觉颜面丢失,为给哥哥出气失手将嫂子的婚外情人打成重伤不治身亡。3月27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由婚外情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陈广厚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14896元。
2006年2月,陈广厚的大嫂王某与乔某有了婚外情,二人开始在外租房居住,为此陈广厚的哥哥与王某协议离婚。陈广厚得知此事后,觉得很丢人,便产生了行凶报复乔某让其“破相”的念头。2006年9月18日,陈广厚酒后骑摩托车到乔某居住地欲实施报复,在某理发店门口遇见了乔某,趁乔某与别人说话不备之机,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猛刺乔某左腮两刀,然后骑车逃离现场。当晚乔某因被捅断左颈动脉致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外逃的陈广厚在得知乔某的死讯后,于第二天向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广厚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如实交待了主要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较好,主动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