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11时许,仓山区婚姻登记处来了一对年轻人。男的斯斯文文,戴着一副眼睛,女的身材娇小,一双大眼睛格外有神。两人看上去很甜蜜,但非常安静,一句话也不说。和他们同来的还有一位50岁左右的大姐。
“孩子们来办结婚,有表格吗?”大姐向工作人员咨询。
“先把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拿来核对一下。”工作人员说。
大姐赶紧朝小伙子打手势,示意他拿出证件。
“他们是什么情况?聋哑人吗?”工作人员见状问。
“没错,都是聋哑人,这是我儿子。怕孩子们办不好,我专门跟过来。”这位自称姓林的大姐告诉工作人员。
为了核实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工作人员找来纸和笔,在上面写上“你是否自愿结婚?如果是,就在表格上签名;如果不是,就不签。”工作人员把写着字的纸交给女孩,并让林大姐帮忙“翻译”。
女孩看了看纸上的字,若有所思,继而四处张望,好像在找什么东西。正在大家纳闷的时候,女孩一把拿起窗口旁边的笔,在纸上郑重地写上“我愿意”,然后双手递给工作人员。
“这孩子,我还以为她有什么想法呢。”看着周围人赞许的目光,马上就要当婆婆的林大姐十分高兴。
林大姐说,儿子儿媳都是市内一所聋哑学校的老师。儿子今年28岁,儿媳25岁,两人可以用熟练的手语很好地沟通。一年前,当她得知儿子的对象也是个聋哑人时,心里好像长了个疙瘩。林大姐说,本来家里想帮儿子找个健全的或者轻度残疾的对象,以后好过日子,没想到儿子“动作”这么快。
“现在不这么想了,两个孩子都不容易,能到一起更是缘分。小芳很会照顾人,又有文化,写字也一样交流,这下我们可以省省心了。”林大姐乐呵呵地看着俊俏的儿媳说。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