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记者在晋安区婚姻登记处见证了一段短暂的离婚案例。一对年轻的夫妇赌气离婚,第二天又来复婚。由于这一时的冲动,男方的户口须再等3年才能迁入福州。
27日上午11时,一位怀抱婴儿的老依姆走进婚姻登记处,她身后还跟着一对青年男女。当时现场人非常多,这对青年男女显得很难为情,一直不愿开口说话,那老依姆几乎成了他俩的“代言人”。
原来,老依姆是带女儿女婿来复婚的。“年轻人吵吵架很正常,哪儿能一冲动就离婚呢?”老依姆说,“再说,孩子还不满一岁。”
这对夫妇是26日下午离的婚。当时已经快到下班时间,两人似乎在赌气,一句话也不说,坚持在下班前把离婚手续给办了。“当天晚上就后悔了,今天早上他俩还不好意思过来,说什么会被人笑话。”老依姆笑着说。
这时,女方突然问:“请问复婚后,这结婚证上的日期是不是就是今天的?”男方也问:“能不能把原来的结婚证给我们呢?”
“以前的已经作废,新结婚证上的日期是今天。”工作人员很奇怪,一问才知道,原来女方是福州晋安区人,而男方是安徽人。两人于2004年4月结婚,按照政策,男方户口可在结婚满3年后随配偶迁入福州。夫妻俩掐指一算,十分懊悔,如果不离婚,男方的户口马上就可以迁到福州了。可现在,结婚证上的时间是2007年,他们只能再等3年了。
(福州晚报记者 管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