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的刘洋怎么也没想到,充满期待的再婚生活会是一个不堪回首的噩梦。如今梦醒了,今后的路又该何去何从呢?
家住乌市五星路的刘洋是一个很能干的女人,或许是因为太能干,反而忽略了对家庭生活的经营,她成了一个离异的女人。离异的女人更需要爱情,2001年8月,一边做生意一边寻找爱情的刘洋又梅开二度,迎来了新的爱情。她同一名在乌市天山区做文化工作的国家干部宋山相识并建立了感情,随后举办了热闹而隆重的婚礼。
想着自己在人近中年时赢得了可贵的爱情,刘洋感觉自己很幸运,也倍加珍惜这段情缘,她打算好好经营自己的再婚生活,努力使自己的下半生过得幸福。
然而上天好像在有意捉弄她,她越想得到的反而越得不到。她说:“结婚后没多久,我就发现自己又犯了一个原则性错误,对对方没有深入了解,仅凭浅薄的认识和感情冲动就领了结婚证。结果再婚没多久,我就察觉宋山的性格非常怪异,而且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开口骂人,甚至动手打人。多少个夜晚,我流泪到天明,有时几乎对人生感到绝望,想到了死。也怪我的软弱和好面子,见我寻死觅活,一段时间宋山假意悔改并同我言归于好,同时许诺要和我好好过日子。我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并为他负债购买了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我哪里想到,争执、吵闹、打架……这一系列以前的家庭内战再次循环上演,到2002年2月,宋山将我婚前开办的整形门诊里的诊疗器拉走,还将我们共同按揭的房子里的财产全部搬走,我不知道该怎样再继续我们的婚姻生活,我也彻底绝望了,我要离婚。”
4月中旬,记者从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一案件时得知,刘洋已将丈夫起诉到了法院,法院调查后得知,宋山与刘洋结婚前也是离异的单身男人,他对于法庭上刘洋对他的指责,也有自己的话说。他说:“我与刘洋婚后经常为经济问题产生矛盾,我们其实结婚还不到半年就开始发生各种争执,并由此分居两年多。我们的感情已完全破裂,她要求离婚,我表示同意。只是汽车已使用两年多,应进行折价分割。另外,我要说明的是,我从未拿走刘洋的婚前财产,从我们居住的房屋里搬走的东西是我婚前的钢琴和冰箱,刘洋说我转移婚后共同财产,根本没有事实依据,我们共同生活期间借债的5万元,应作为我们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理,谁也说不清。两个再婚的中年男女在法庭上各不相让,不禁让旁听的人生出无限感慨: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刘洋和宋山离婚。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法官马新平点评该案件时认为,原告与被告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双方长期分居,缺乏感情交流,为生活及经济琐事经常争吵,夫妻感情已名存实亡,这样的婚姻基础不牢,最终结局必然是劳燕纷飞。现在很多再婚夫妇,由于急于成家或其它某种原因,往往在婚前疏于对对方性格、文化、职业、阅历等的综合了解,婚后又不努力去修补婚姻,结果婚姻只能以失败告终,这样的婚姻伤害的并不是一方,而是双方,奉劝天下再婚男女再婚前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