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闻网7月7日消息:7月6日,从四川来海口打工的谭小姐向记者投诉:她的男友以未婚身份与她在海口同居3年并生育了一个女儿,前几天却被他的妻子以重婚罪告上法庭。她追问男友原因时,男友告诉她,当初自己不同意和那个女人结婚,是她的姐姐替他俩办的结婚证,两人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因感情不和分居。因结婚证是别人包办的,所以他不认可这段婚姻,但又不知道这个结婚证是否受法律保护。
结婚证怎能由他人代办
7月6日,谭小姐的男友陈某告诉记者:1994年他中专毕业后,经亲属介绍在湖南老家与同镇姑娘梁某定了亲。但陈某总觉得才有初中文化的梁某配不上自己。两人的婚事也就不咸不淡地拖了下来。
1998年1月,陈某独自到海口闯天下,同年8月,梁某也来到海口。两人感情一直不是很好,谁也不提结婚的事。一直拖到2002年,两人都二十七八岁了,按当地风俗早该结婚了。梁某的姐姐看出陈某对这门婚事有点不满意,怕他悔婚,就要他们俩把私章和身份证寄回去说是帮着办手续。一周后,梁的姐姐把大红的结婚证给陈某寄过来,告诉他结婚的一切手续都代替他们办好了。
金屋藏娇被老婆告上法庭
结婚才四五个月,两人就因吵架而分居。2003年,陈某在海口某公司任部门主管时,认识了刚从四川到海口打工的谭小姐,两人情投意合并很快同居。第二年,他们的女儿出生了。由于对自己曾经有过的一段婚姻并不认可,陈某始终没有对谭小姐透露自己的婚史,每当谭小姐提起什么时候结婚的问题,陈某总是以条件不成熟推拖,直到梁某以“重婚罪”把陈某告上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庭,陈某才对谭小姐吐露隐情。
随后,海南京园律师事务所的霍律师向记者介绍,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陈某与梁某的结婚证是由别人代办的,办理形式有缺陷,这个结婚证不合法;但陈某和梁某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周围人都认可,双方达到法定婚龄,他们符合事实婚姻的条件,因而两人的婚姻有效。陈某如果想解除与梁君的婚姻,应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再与谭小姐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