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王某深深地爱上了女青年李某,就在两人准备结婚之际,李某却向王某吐露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的“秘密”。为了爱,王某决意结婚。九年后,王某为了摆脱经济危机,竟然不顾感情和孩子,绝情地向法院提出离婚。
昨日,记者从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法院了解到,法院已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深深相爱 带病结婚
1997年初,宽甸满族自治县的农民王某与同村李某经人介绍,经过近一年时间的交往,开始商量起结婚事宜。
这本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可李某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她曾患轻度精神病,生怕会给婚后不幸福。于是,李某向王某坦诚地诉说了自己的病情,王某听后,安慰李某不要为此担心,自己会一如既往地爱她并为其治病的。二人于1998年9月走进了婚姻殿堂。
好景不长 旧病复发
令二人料始不及的是,婚后,李某由于怀孕给身体带来的巨大负担,导致旧病复发。此时,王某的家庭生活相对困难,一时拿不出钱来为自己的妻子治病。
好景不长,由于李某治疗不彻底,病时好时坏,不得不经常回娘家去治疗,而此时的王某,却因为妻子有病,自己既得拉扯孩子,又得从事家务,生活负担越来越重,不得不依靠岳父岳母为妻子治病。这样的日子过了八年。八年时间里,李某在父母家居住治疗近七年。
为脱困境 不念旧情
由于王某不堪生活的重负,开始考虑怎么摆脱前眼的困境。在听他人的劝说后,王某认为只有离婚,才能使自己解脱。
今年4月,王某找朋友借了几百元钱,到了宽甸县满族自治县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王某的理由是自己与李某结婚后,李某就常年累月回娘家,在娘家居住,扔下了孩子与自己不管,孩子全靠自己喂养长大,这种日子实在没法继续,目前二人已无感情,请求离婚,并要求由李某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经审理,法院认为,王某、李某之间的矛盾,主要是由于李某患病回娘家治疗引起的,双方并无其他矛盾,并且被告在诉讼期间尚在治疗中。从贯彻《婚姻法》,保护妇女权益角度出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