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中国首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新中国婚姻法制建设已走过60年征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社会现实在不断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在不断碰撞,婚姻家庭领域面临着新的难题。
法律是现实需求的反映与升华,变化了的现实呼唤着法律做相应的变革。
下面这组文章或从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实践和婚姻登记工作出发,或从专家全方位立体的理论思考入手,不仅对修改完善我国婚姻法发出呼声,而且从法律、社会性别、儿童权利优先保护等多维视角,尝试给出未来法律修改完善的思路。
未来婚姻家庭法律走向关乎每个人。无论是呼声,还是建议,本版都只是抛砖引玉,敬请更多人予以垂注。
全面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
——专访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陈光耀
在新中国首部《婚姻法》颁布实施60周年之际,记者就我国婚姻登记所取得的成就以及目前在婚姻登记工作中百姓关注的话题,专访了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陈光耀。
婚姻登记工作历经数次改革成效显著
陈光耀表示,60年来我国在婚姻登记方面进行了几次改革,颁布了5个婚姻登记方面的法规,尤其是近几年改革力度最大,效果也最明显。
“其中,取消办理婚姻登记须由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而改由当事人就其婚姻状况做出声明是最重要的一个变化。”
据了解,新办法实施后结婚登记量一改连续7年下降的历史,开始逐年上升,目前已经突破了1100多万,超过了历史最高的1981年登记量。“这表明这项改革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同时,婚姻登记机关设置进行了重大调整,城市集中在区级,农村在交通方便地区集中到县民政部门负责,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采取相对集中的办法,即县乡两级同时设置。既能方便群众,又可以杜绝乡镇以结婚登记卡要和乱收费等问题。”
陈光耀说,针对以往乡镇和街道婚姻登记没有专人负责、违法婚姻较多的问题,民政部门通过实行集中登记的办法,逐步建立起一支经过专业培训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婚姻登记队伍,目前婚姻登记合格率已经提高到99%以上。
全面推进全国公民婚姻登记数据中心
在今年召开的湖南省“两会”中,一位省人大代表提出,随着劳务输出的不断增加,全国人口流动趋势日益增强,建议政府将省内结婚证、离婚证和生育证联网上升为全国联网,维护社会稳定。
普通百姓对于实现婚姻登记全国联网的呼声也日益增强,甚至有人在微博中称“婚姻登记信息应‘信网络’,不能仅偏听偏信新郎新娘的‘承诺’”。
对此,陈光耀表示,民政部正在大力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着手建立“全国公民婚姻登记数据中心”。
陈光耀告诉记者,经过这几年的努力,目前已有超过17个省份建立了省级婚姻管理数据中心,初步实现了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婚姻登记信息的联网工作,还有部分省市已经启动了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立项申请和招标、开发工作,有望在一段时间内实现联网。对于已经联网的省份,民政部也要求各地开展历史数据补录工作,为“十二五”期间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奠定基础。
在推进信息联网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实际困难。婚姻登记过去长期由乡镇负责登记,没有专人负责致使婚姻档案大量丢失,这使得已经建立信息中心的地方缺乏原始档案和数据录入。另外,许多中西部省份资金不到位,建立省级婚姻信息数据中心尚需一段时间。“只有在省级完全建立婚姻管理数据中心以后,才能全面建立全国公民婚姻登记数据中心。”陈光耀表示。
全国推广“离婚劝和”存在现实困难
为维护家庭幸福,挽救可能被非理性冲动毁掉的家庭,目前,全国一些地区的民政部门陆续开展了“离婚劝和”服务。早在2004年,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就在婚姻登记处设立了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由政府免费为婚姻当事人提供“离婚劝和”服务。经过逐步摸索和总结经验,上海市其他区县也开始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不同形式的“离婚劝和”服务。而来自北京市民政局的消息也显示,北京市所有婚姻登记处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健康家庭咨询室。
但“离婚劝和”目前还只是上海等一些大城市婚姻登记机关在人员充足、场所面积较大且工作经费完全有保障的前提下,针对当前离婚数量有所上升而探索的一种方法。“应当说这种尝试是积极的,也有一定效果。但这只能在一些大城市试点,绝大多数地方尚不具备这个条件。”陈光耀告诉记者。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是阻碍此类服务继续推广的主要原因。陈光耀说,目前许多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编制都没有解决,经费也得不到保证,难以在全国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大规模推开。
对于一些专家提出的民政部门对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增加离婚缓冲期或分居半年才能批准离婚的建议,陈光耀也指出了实施过程的困难。“如果这样,势必要让婚姻登记机关在已经超负荷的状态下还要增加数倍的工作量。以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能力来讲,没有几个能做到,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甚至连专职人员都没有,更难做到。”
对此,陈光耀建议应当将婚姻登记机关工作全部纳入政府的行政管理序列,通过行政管理均衡化办法解决各级婚姻登记机关的编制经费不足问题,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李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