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渤海早报》报道 有夫之妇认识了新男友,十分动心,隐瞒自己的已婚身份和他恋爱了。两个月后,她顺利拿到了离婚证,次日就和新男友登记结婚。没想到,新丈夫婚后发现她再婚的事实,一怒之下提起离婚。
2006年3月,天津西青区大寺镇的刘先生结识了青春靓丽的蔡小姐,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同年5月22日,蔡小姐与刘先生登记结婚,二人婚后生有一女。
2007年4月,刘先生无意中发现蔡小姐竟有离婚证,离婚日期竟是和他结婚前一日!原来,蔡小姐认识刘先生时就是已婚身份,她隐瞒身份,拿到离婚证后马上和他登记结婚。
此后,尽管蔡小姐多次恳求刘先生和好,双方仍不断争吵。日前,刘先生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刘先生与蔡小姐经过了解组成家庭,有一定感情基础,没有实质性矛盾,只要双方能妥善处理纠纷,互相理解、沟通,还是有可能和好如初的。据此,法院驳回刘先生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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