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后打11场官司,而且还有可能打12场、13场。
律师点评:这桩官司几乎涵盖了婚姻中主要的法律关系,包括未婚的、已婚的以及离婚的。
(记者 刘晓星)阿烨与阿玲(两人均为化名)5载夫妻,再见不是朋友。你要变更抚养权、我向你索抚养费;你来砸我的家,我就告你财产损害;你要分割我的财产,我也分割你的财产。两人斗得正酣时,阿玲认定的“小三”小艳(化名)也进来搅和,向这对昔日夫妻索回100余万元“债务”,双方大斗四回合。
第一回合 争夺孩子
阿烨与阿玲2001年底登记结婚,2003年阿玲生下儿子俊俊(化名),2007年5月两人离婚,约定俊俊(化名)由阿玲抚养,阿烨每月承担5000元抚养费。
2008年初,阿烨要求变更抚养权。最终,越秀法院驳回了阿烨的请求。阿玲以俊俊的名义向阿烨索要3万余元抚养费。法院支持了她的请求。
第二回合:财产大战
阿烨和阿玲在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部分的约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广园路某楼盘的一套房产及两个车位、位于增城的一套房产均归阿玲所有。可事后阿烨称发现阿玲有婚外情,离婚协议是阿玲骗签的。于是,阿烨入禀法院,要求平均分割阿玲名下的股票、股票保证金、多家银行存款等。后法院判决,阿玲需支付80余万元,并且分割股票、部分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轿车折款价、部分家具家电归还阿烨。阿烨对于法院只支持了其部分诉讼请求不满意,继续上诉。
另外,阿烨继续以被蒙骗为由,要求平均分割离婚协议中约定归阿玲所有的财产,又将阿玲告了。法院认定证据不足,离婚协议继续有效。
第三回合: 撕破脸砸家
2007年12月,阿烨趁着阿玲不在家,开车到两人昔日增城家中,将家中的家具等全部打碎。2007年12月19日,阿烨又手持消防斧来到广园路的家中,将客厅里的等离子电视和卧室里的大床砸烂。阿玲以财产损害为由怒告阿烨,后法院判决,阿烨须为自己的行为赔付3000余元。
第四回合:小艳搅局
就在此时,阿玲认定的“小三”小艳忽然掺和进来,一纸诉状将阿烨和阿玲全告了,理由是索要阿烨向她借的120万元,因为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
法官:奇案疑点重重
小艳说,2006年她两次将共计80万元存进阿玲账户,又给了40万元现金阿烨。给现金当日阿烨写了借据,证实共收到120万元借款。
天河法院的法官进行了重重分析:首先,阿烨庭上称自己是在办公室向小艳当面出具借据的,可后来阿烨又称忘了写借据当天有否上班,记忆如此含糊,明显有违常理;至于阿玲还出示了一封小艳写给阿烨的婚外情《书信》,小艳无法举证证明信中所涉对方不是阿烨;第三,除了这120万元以外,小艳和阿烨的资金往来频繁且数额巨大,两人只是普通的上下级同事关系的说法令人生疑;最后,阿烨在以往的官司中从未提及本案债务问题,同时,40万元购车款,由小艳代其刷卡付款买车,有违常理。据此,法官驳回小艳的诉讼请求。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刘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