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9岁男孩的监护权,其父母与外祖父母昨日对簿公堂。经法院调解,男孩父母取得监护权,并补偿被告五万元。
昨日上午9点半,房山法院河北法庭公开审理此案。原告刘晓霞诉称,2002年剖腹产下儿子,因自己患病才把孩子交给父母抚养。儿子三四岁时自己就曾提出接回孩子,但遭到父母反对并被索要10万元。为此,她和丈夫将父母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进行抚养。
现已年过六旬的刘父、刘母称,女儿、女婿从来没有把孩子要走,也从来没有找过村干部,从来没有尽到过抚养义务,甚至孩子生病、上幼儿园报名时也都没有露面,都是由两位老人照管。
在庭审了近两个小时后,主审法官对此案进行调解。半小时后,原被告达成调解,原告方获得小孩的抚养权,但原告方在十日之内一次性给付二被告经济补偿5万元。(记者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