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文登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丛某因不堪暴力,防卫过当致丈夫死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被告人丛某与被害人王某系夫妻。自1989年结婚以来,丈夫王某经常酒后殴打丛某。2007年10月27日15时许,在工厂门口又一次被丈夫当众殴打时,丛某报警。文登市公安局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07年10月31日晚7时许,王某被释放回家以后,因嫌丛某报警,在家中再次对其进行殴打。因丛反抗,王便顺手拿起一把铁锤向丛某打去,丛某躲过并夺下铁锤。正当王某又过来低头夺铁锤时,忍无可忍的丛某抡起铁锤闭着眼睛朝丈夫头部打了三下,然后持铁锤逃离现场。因唯恐丈夫再次殴打,丛某整晚没敢回家。
第二天上午7时许,丛某回家后发现丈夫王某趴在地上呻吟,遂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抢救。经文登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王某开放性颅脑损伤构成重伤。2007年11月6日,王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文登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丛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丛某有自首情节,可减轻处罚;丛某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减轻处罚。法院遂以被告人丛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