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母亲嫁女儿收聘金,但你听说过母亲改嫁女儿收聘金的吗?最近,在连城县发生了这样一件荒唐事。
44岁的谢某改嫁,20岁的女儿林某英却向母亲索要2800元和一些稻谷、600斤煤饼作为聘金。遭拒绝后,林某英把母亲告上了法庭。
11月2日,连城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林某英诉讼请求,认为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违背了社会良知,无权得到“聘金”。昨日,林某英不服判决,决定继续上诉。
父亲去世后 女儿劝母亲改嫁
6年前,丈夫因病去世,谢某天天对着丈夫的遗像哭,身体逐渐虚弱。这对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是雪上加霜,年事已高的公婆和一双儿女,只能靠着谢某100多元的低保金生活。
女儿林某英看见母亲心情沮丧,就劝母亲找个人改嫁,这样也可以减轻家里的负担,谢某迟迟没有答应。
去年年初,50岁还没有结婚的林某上门提亲。经不住女儿、公婆的游说,谢某答应先试试看。
女儿要聘金 遭拒后状告亲母
谢某与林某接触一段后,感觉不错,便打算结婚。当年3月喜事临近,谢某回家拿自己平时存下的一些稻谷和600斤煤饼,女儿林某英撞见了很不高兴。
第二天,林某英找到林某,说母亲年纪轻轻(44岁),嫁给他这么一个老头吃亏了,除非林某付给她2800元和母亲带走的稻谷、600斤煤饼作为聘金。
林某娶妻心切,就草草写下一张欠条,答应在当年农历七月半之前付完。可眼看七月半越来越近,林某迟迟没送来“聘金”,林某英几次跑到林某家吵闹。
谢某气坏了,“哪有母亲出嫁,女儿拿聘金的?”谢某认为,自己出嫁后有一个新家庭要照顾,女儿20岁已经成年了,应该承担起抚养家人的责任。
于是,林某英把母亲谢某告上了法庭,认为2800元和稻谷、600斤煤饼等同于抚养费,母亲拒绝支付就是拒绝抚养她。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林某英的起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且违背世俗良序原则,给予驳回。谢某有权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需返还稻谷和600斤煤饼。
(来源:中新网-东南快报 作者: 林玮佳 陈立烽 罗海锋 编辑:陈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