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清华 通讯员 周善勇 缪方勇)为挽救危机的婚姻,小芝(化名)听信“神婆”的话,雇凶打断丈夫的腿。一时糊涂的小芝不但没留住丈夫,近日还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了刑。
小芝和丈夫阿牛(化名)都是浦城县人,阿牛长年在国外经商。去年11月,阿牛回国时突然提出离婚,这让小芝感觉好比晴天霹雳。事后小芝经打听,知道丈夫与国外的女员工产生了感情。
2007年11月19日,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小芝,找到好姐妹小琴(化名),商议怎样留住丈夫。两人谈了很久,也没想出好办法,决定去问问“神婆”。
经一番烧纸跳神后,“神婆”说,只要将阿牛困在家3个月,就可保住婚姻。听了“神婆”的话,小芝仿佛抓住了救命草,立刻提出找人打断丈夫的腿,让他3个月内不能出国。小芝还想趁丈夫养伤期间,用自己的柔情让他回心转意。小琴表示可以试试。
11月21日,小芝找到曾犯事被判刑的阿健,商定付给阿健5000元,请他打断阿牛的腿。
当晚,小芝把阿牛约到浦城县体育场散步,小琴打电话通知阿健。不久,阿健伙同陈某(另案处理)赶到体育场,持木棍挥向阿牛。阿牛当即被打倒在地。经法医鉴定,阿牛双腿被打断,伤情为轻伤偏重。
案发后,小芝被公安机关传讯时,竟称“找人打伤丈夫是家务事,用不着公安机关处理”。小琴也认为自己是在帮朋友,是做好事。
不久,阿牛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8年4月,法院判决阿牛与小芝离婚。之后,浦城县检察院对小芝雇凶伤人案提起公诉,阿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小芝同意赔偿阿牛5万元。
近日,浦城县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芝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判处小琴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阿健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