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网恋22天嫁法官 度完蜜月提离婚
27岁的女教师与44岁的男法官,在网恋22天后,速度闪婚,但就在两人度完蜜月,刚好是结婚1个月纪念日时,女方却以两人婚前了解不够,属于草率结婚提出离婚。今日,江北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女教师网恋22天嫁给男法官
妻子王丽是沙区某中学的老师,而丈夫李军在我市某法院任法官。王丽诉称,她与李军于去年8月,通过网络认识,认识后,两人发现双方有很多共同语言,很快他们确定了网恋关系,并在网恋22天后,于去年9月登记结婚。
王丽说,结婚时,她是初婚,虽然丈夫大她17岁,但她并不介意,因为她们在聊天的时候确实有许多共同语言,年龄对于她们没有障碍,她相信两人会很好的生活,此外,在网络上李军告诉她一直未婚。
结婚1个月妻子提出离婚
去年10月,就在两人度完蜜月,刚好是结婚1个月纪念日时,妻子王丽向法院提请了离婚申请。王丽的离婚理由是,她与李军的婚姻完全是草率结婚,双方难以建立夫妻感情。
王丽说,婚后,她才知道,李军已经接过一次婚,并有小孩,她认为这些都是原来在网恋时不知道的,是缺乏对李的了解,所以才申请离婚,并且,在提出离婚后,她就与李军一直分居。
对于妻子的离婚要求,李军辩称,他不同意离婚,虽然两人是通过网络认识,但两人都是经过成熟考虑才结的婚,因此,不存在缺乏相互了解,此外,他离过婚,有小孩的事实,王丽也是知道的。
法院:恋爱时间短感情基础差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认为,夫妻关系应以感情为基础,感情破裂的婚姻应予解除。王丽、李军相识不到1个月即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恋爱时间短、相互深入了解不够,感情基础差。婚后双方又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共同生活仅1个月,双方分居生活至今,双方现确没有和好的可能,准予王丽提出的离婚申请。(文中均系化名)
来源:重庆商报 记者 钟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