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激情一夜,没想到如今却被私生子告上法庭。2月22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抚养费纠纷,被告李某某同意给付原告刘某八年抚养费2万元,并从2013年起每年给付刘某抚养费2500元。
2004年6月,李某某与刘某某在深圳打工时相识,并在老乡聚会时发生一夜情。不久,刘某某发现怀孕并不顾李某某反对于第二年生下儿子刘某。李某某负气回老家与他人结婚,后一直未尽抚养义务。2013年1月,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某给付抚养费。
一审法院认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父母应同等对待,抚养教育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刘某虽不是被告婚生子,但被告仍应承担抚育义务。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告这几年开了汽车美容店,家中经济条件较好,决定进行调解,但李某某以婚后又生育了二个小孩,负担较重等理由不肯承担抚养费。后在法官的教育和劝导下,原被告最终达成上述调解协议。